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石狮市支行营运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石狮市支行营运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闽邮银复(2023)79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宝岛路金王首府 7-1 幢;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总造价587.754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石狮市支行营运用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装修改造面积为 3358.82平方米,一层为银行营业用房,二层至五层为办公用房。其中,一层设置现金区、信贷业务处理区、营业大厅、财富中心等;二层至五层设置零售金融部、公司金融部、洽谈活动室、行领导室、综合管理部、会议室、接待室、预留办公室、卫生间等,包括装饰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水施工程、电施工程等分项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587.7545万元,项目建筑面积3358.82 平方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587.7545万元,项目建筑面积3358.82 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87754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低于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2 日 0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2 月 7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 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 (¥11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1)采用现金形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建筑[2019]54 号)规定执行);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 号、泉建筑〔2020〕26 号、泉建筑〔2020〕68 号文件、泉发改(2022)3 号以及泉建筑(2022)24 号文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通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同时将购买电子保函服务费的凭证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2 月 27 日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古田路 101 号闽通大厦
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工程部0591-83373452、采购部0591-83308273,传真:/
联系人:张工、万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楼 1823 -1829室,
邮编:350013
电子邮箱:fjhmycg@163.com
电话:0591-88883586,传真:/
联系人:郭燕、林方昊、邱哲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5-8872088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 5 楼 (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
联系电话:0595-83051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