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物流营销中心同城配送车辆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物流营销中心同城配送车辆租赁项目、项目编号:ZWKZJ202401372,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磋商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响应。
1. 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采购内容:物流营销中心同城配送车辆租赁租赁4辆1.5吨轻型封闭式货车,费用预算:6150元/月/辆(含税),租赁期:4个月。
1.2项目预算:9.84万元(含税),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服务期内总金额不得超过预算,超过本项目预算需重新启动新一轮采购。
1.3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6150元/月/辆(含税),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1.4服务期:肆个月。
1.5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2.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类似车辆租赁服务的项目业绩且合同有效期内的租赁车辆数量达到4辆(含)以上。(须提供合作情况汇总表、合同复印件和车辆验收单。其中,合作情况汇总表要包括车辆实际交付日期、使用单位、车型、数量、结算方式、合同期限等内容)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0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gujiangyue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顾江悦,电话:18015268780)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镇江邮政车辆租赁项目+文件费”。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号:9558854301002835087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6日09时00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采购中心(中山西路65号邮政东办公楼3楼)。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仅在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
磋商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南徐路23-1号
联 系 人:顾江悦
电 话:18015268780
邮 箱:gujiangyuejswy@chinaccs.cn
2024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