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报刊分发业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次)

2023-12-01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报刊分发业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次)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报刊分发业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报刊分发业务项目

  2、招标编号:ZKGS-ZB-20230187

  3、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为负责完成辽报印刷的报纸、军报印刷部分报纸和外印刷单位送来的报纸(沈阳日报社送报等)的分发、捆扎、扫描、交接、装车(包括省内干线、市内趟车装车和报社盘驳车的装卸)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1. 本项目不分包,将采购内容分为两部分,投标人分别进行报价。其中包括:

  ①辽报社出口报纸分发,最高限价0.0108元/份;

  ②市区报捆交接,最高限价0.5元/捆;

  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项目预算:855.84万元。

  5、服务期限:2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四)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五)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七)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八)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

  (九)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两年。合同期内在本项目第一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履约停止后,项目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自接到履约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原则。

  (十)投标人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等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双休、节假日除外),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流程: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项目一投标人报名(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确认标书费(上传标书费转账凭证)一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加盖公章;5、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声明承诺函加盖公章;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的承诺函加盖公章;7、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承诺函;8、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的承诺函;9、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0、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负责人不存在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加盖公章;1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以及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等内容的声明函。投标人进入报名信息填写页面,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报名附件。

  1)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CA办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 供应平台(网址: https://cg.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一下载中心一操作手册(投标人),或联系CA客服电话400-080-9508。

  2)递交平台、签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s://g. 118585 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4)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 址: hts:/// 18.e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远程)解密。

  6)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7)开标时,投标人须自行在现场(远程)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现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tps://cg.1185.cn)线上开标。评标时,所有投标文件以线上电子版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

  8)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之前将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3:30 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东北新闻网(http://lngp.nen.com.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85.cn)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

  联系人:周智

  电  话:024-22568616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项目联系人:王雪

  联系电话:024-2381451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