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机动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公告
(招标编号:ZB202409001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机动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机动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箱式货车维修服务项目; (002)面包车等小型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箱式货车维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标包 1:箱式货车维修服务项目
1.响应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响应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或其他组织。
3.响应人须在包头市运管部门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维修项目在三类以上(含三类)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
4.响应人维修场地在市四区(昆区、青山、东河、九原)城区以内,能够停放 2-3 台中型 以上的货车。(提供房屋、场地证明,包含且不限于维修厂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非自有房屋 提供承租合同复印件)、场地照片);
5、响应人近三年内(2021 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 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响应人未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7.响应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8.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
(002 面包车等小型车辆维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标包 2:面包车等小型 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1.响应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响应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或其他组织。
3.响应人须在包头市运管部门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维修项目在三类以上(响应文件 中须提供截图);
4.响应人近三年内(2021 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 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响应人未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6.响应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7.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 场 2A 座 170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
场 2A 座 1708 室)
七、其他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机动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委托,由内蒙古招标有限责 任公司(采购人指定)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项目资金属于自有资金,资金分别由中国 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和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承担。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机动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概述
1.1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机动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ZB2024090010
1.2 采购内容:机动车维修服务,涉及车辆 256 辆,其中箱式货车 57 辆,面包车 185 辆, 牵引车 2 辆,行政用车 12 辆,为包头邮区中心、寄递业务部、市区各营业分公司、市分公 司机关生产和行政用车。
1.3 采购预算:年预算 128 万元
1.4 标包划分:共 2 包,根据维修车型和维修要求不同,分为箱式货车维修服务项目,年预 算金额为 50 万元,面包车等小型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年预算金额为 78 万元。
1.5 入围家数:标包 1:箱式货车维修服务项目参加供应商在 3 家以上的,根据评审结果确 定 2 名入围供应商。标包 2:面包车等小型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参加供应商在 3-4 家的,根据 评审结果确定 2 名入围供应商,参加供应商在 5 家以上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 3 名入围供应 商。
1.6 服务期限:一年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标包 1:箱式货车维修服务项目
1.响应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响应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或其他组织。
3.响应人须在包头市运管部门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维修项目在三类以上(含三类)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
4.响应人维修场地在市四区(昆区、青山、东河、九原)城区以内,能够停放 2-3 台中型 以上的货车。(提供房屋、场地证明,包含且不限于维修厂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非自有房屋 提供承租合同复印件)、场地照片);
5. 响应人近三年内(2021 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 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响应人未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7.响应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8.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 标包 2:面包车等小型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1.响应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响应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或其他组织。
3.响应人须在包头市运管部门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维修项目在三类以上(响应文件 中须提供截图);
4.响应人近三年内(2021 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 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响应人未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6.响应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7.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01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详见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名时请将以下资料的盖章版扫描件发至邮箱 525156261@qq.com 邮件名称标注项目名称、 标包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号码。
标包 1:箱式货车维修服务项目
(1)营业执照;
(2)响应人须在包头市运管部门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维修项目在三类以上(含三类() 须
提供证明材料);
(3)响应人维修场地在市四区(昆区、青山、东河、九原)城区以内,能够停放 2-3 台中 型以上的货车。(提供房屋、场地证明,包含且不限于维修厂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非自有房 屋提供承租合同复印件)、场地照片)
(4)响应人未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5)响应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标包 2:面包车等小型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1)营业执照;
(2)响应人须在包头市运管部门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维修项目在三类以上(含三类() 须
提供证明材料);
(3)响应人未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4)响应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2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发送邮箱。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标包为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标书款汇款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账户账号:642506909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5.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供应商应在截止 时间前将响应文件胶装密封后递交至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 2A 座 1708 室)。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 “中国邮政官网 http://www.chinapost.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gg.nmgztb.com.cn”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地 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 11 号街坊包头市邮政分公司 联 系 人:马玉君
电 话:0472-8615102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 2A 座 1708 室 联系人:王艳玲
电 话:15661517170
邮 箱:525156261@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地 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 11 号街坊包头市邮政分公司 联 系 人:马玉君
电 话:0472-86151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 2A 座 1708 室 联 系 人: 王艳玲
电 话: 15661517170
电子邮件: 5251562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