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 零星购买项目符合资格供应商库征集公告

2023-12-20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 零星购买项目符合资格供应商库征集公告

  为加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下称我公司),零星购买项目(一、二级集中采购目录、中国邮政物资供应平台以外且预算50万元以下,工程类改造、装修20万元以下)管理,规范项目实施,防范廉洁风险,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公司拟对现有零星购买项目合资格供应商库(下称供应商库)内名单进行核实,并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新的供应商入库。自即日起,我公司5万元以上的零星购买项目将从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中随机选取,进行采购程序后确定成交供应商。请名单内的供应商在2023年12月30日前向我公司提交相关资料的最新版本进行核实(名单及资料要求详见附件。过时未提交者,将从现有供应商库内移除),并请有意向入库的新供应商前来应征,应征的新供应商亦需在2023年12月30日前向我公司提交上述资料。

  入库的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如下(特殊行业需要的许可证明,根据具体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级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均无资格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3.应征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应征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或中标/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应征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应征人之间具有相互控股、实际控制人或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等关联关系的,不得应征同一类经营产品(或服务)。

  公告媒体及费用

  1.公告媒体:本次供应商征集,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唯一媒体上发布公告。

  2.费用:本次供应商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公司亦不承诺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一定会有项目与本次征集到的供应商成交。

  材料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3年12月30日前。

  2.递交方式:电子邮件341946436@QQ.com,详见附件2说明。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安全保卫部)  王甘  

  联系电话:0716-431993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荆州邮政零星购买项目符合资格供应商库名单及提交材料要求.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