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4年金融食品类宣传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3-15206】),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预估采购金额95万元。经决策后中选1家供应商。剩余质保期不足三分之一,中选供应商应接受无条件退换货(质保期内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由中选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开标时各产品应至少提供一份样品,中选供应商样品作为验收依据不退还,未中选供应商样品在评审结束后退回)。。
序号 |
产品名称 |
*主要规格参数(最低要求) |
单价限价(元) |
评分权重 |
1 |
面粉 |
2500g/袋(净含量),执行标准GB/T1355 |
≤12元/袋 |
25% |
2 |
面条 |
500g/袋(净含量),执行标准Q/JSH0012S |
≤2.7元/袋 |
30% |
3 |
酱油 |
500ml/瓶,GB/T18186 |
≤3.7元/瓶 |
25% |
4 |
料酒 |
500ml/瓶,执行标准Q/ZTS0002S |
≤3元/瓶 |
10% |
5 |
醋 |
500ml/瓶,执行标准GB/T18187 |
≤5.2元/瓶 |
10% |
注:实际采购数量采购人不作承诺。所有供货产品应有产品合格证,并符合国家食品标准。其他未列明产品由采购人、中选供应商自行协商价格。
(二)报价:应答报价应包括产品包装、货款、运输费、包装费、人工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三)服务期限:1年或达到合同金额。达到合同金额后合同终止;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1年。
(四)项目地点:中选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配送至各个网点,地址如下:
网点名称 |
配送地址 |
孝顺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金山大道88号 |
城南 |
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南街1563、1565号二楼 |
华电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华电新村商业街8号 |
低田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低田村和谐路111号 |
蒋堂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八一北街8号二楼 |
汤溪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仙舟大街101号 |
罗店 |
浙江省金华市罗店镇北山路64号 |
澧浦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澧浦镇和谐南街149二楼 |
琅琊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琅琊镇新华街1号 |
雅畈 |
浙江省金华市雅畈镇雅新中街73号二楼 |
罗埠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罗埠镇商贸街18号二楼 |
曹宅 |
浙江省金华市曹宅镇双河路146号 |
江南 |
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南街639号 |
人民东路 |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东路1398号 |
站前 |
浙江省金华市迪耳路458号 |
望府街 |
浙江省金华市宾虹东路700号二楼 |
杨思岭 |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东路526号 |
仙桥 |
浙江省金华市赤松镇赤松路1319号二楼 |
鞋塘 |
浙江省金华市鞋塘镇鞋塘村钟金路36号 |
新农贸 |
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1481号 |
傅村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清坊街1号 |
安地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安地镇金安路8-9号 |
岭下朱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岭四村文昌路40号二楼 |
塘雅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塘二村平安路6号(塘雅邮政营业所) |
秋滨 |
浙江省金华市秋滨镇(金衢路与秋涛路交叉口)二楼 |
含香 |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含香村金义东路107号 |
洋埠 |
浙江省金华市洋埠镇邮电路12号二楼 |
乾西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乾西乡湖头村长湖路630、632号 |
丰亭东路 |
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北街1028号二楼 |
现代城 |
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路1513号 |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或其他组织(包含个体户)。
2.2应答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已备案)。
2.3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4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5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参选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6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标准和方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比选文件服务,本次比选以网上售卖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可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应答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进行项目比选文件下载,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应答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胡雄风,电话:19905711715。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注册成功的潜在应答人,请务必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比选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应答人承担。
4.4电子标书费发票(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生成后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发票下载链接推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应答人联系人注意查收。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0日14:00:00(北京时间) 。
5.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在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应答文件或者应答文件未送达至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7.其他事项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联 系 人:/ 邮 编:310000
电 话:/ 项目负责人:厉倩
项目联系人:胡雄风
电 话:19905711715
电子邮件:huxiongfeng.gyl@chinaccs.cn
比选文件获取费用、应答保证金及服务费打款账号如下:
户 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0830019310011919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