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2023-12-01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FJSXZBXMCS2023063]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FJSXZBXMCS2023063

  3、项目概述:拟对厦门市分公司各网点范围购买公众责任险,共113个场所。

  4、采购内容: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技术和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合同包预算

  (最高限价)

  单个场所

  (最高限价)

  1

  1-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

  详见“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6900元

  1300元

  注: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参加响应的,应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5.2磋商响应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包括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3在磋商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在下列渠道对磋商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并将查询情况提交磋商小组,(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响应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磋商响应无效。

  5.4磋商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5.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9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存在法律纠纷且未尚未妥善解决。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0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须按要求提供)。

  5.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5.12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1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5.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15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保险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同一法人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

  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6.1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8日17:00时(北京时间)。未在期限内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6.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3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2号楼山聚楼五楼502室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箱领取(将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及付款凭证发送至邮箱:fjsxzbxm@163.com),购买采购文件标书款转账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大唐支行,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账号:3520 0067 9013 0004 2690 7。

  7、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须递交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

  7.2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

  (1)递交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2号楼山聚楼五楼502室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3)递交方式:本项目允许磋商响应供应商现场递交或邮寄纸质版首次响应文件。本项目将进行现场磋商及二次报价,供应商必须委派磋商代表现场参与。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方式送达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8、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11日09:30时(北京时间),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2号楼山聚楼五楼502室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10、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8号

  项目经办人:朱先生

  11、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2号楼山聚楼五楼502室

  联系人:王若琪、丘金华、肖富强

  联系电话:0592-5512718

  电子信箱:fjsxzbxm@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