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企业财产投保采购项目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12-01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企业财产投保采购项目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企业财产投保业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企业财产投保采购项目(二次)

  2.采购内容:对呼市分公司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其他账面资产、流动现金存货(金库、保险柜、备用金、提送中的现金、营业中的现金)等资产进投保,确保财产不受损失。

  3.项目预算金额:9.00万元

  4.项目编号:JSD-2023-CG081

  5.成交人数量:按照排名顺序选定1名服务机构

  6.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响应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响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响应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提供的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响应人未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7.响应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8.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供应商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1.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以及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采购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审查将在磋商时由磋商小组进行)。

  1.1若法定代表人购买磋商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人购买磋商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1.4响应人未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1.5响应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1.6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将上述要求的证明文件签字、盖章后,递交至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C座24层招标部),经过采购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打款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户名: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52406248890

  行号:104191015944

  四、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C座24层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10号 

  联 系 人:黄道尔计

  联系方式:15034952891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及联系方式

  名    称: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C座24层招标部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张晓奇

  电    话:0471-3814111

 

  附件

  承诺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1、我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我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提供的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我单位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我单位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我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我单位承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7、我单位承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我单位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9、我单位针对本项目不分包、转包以及不属于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