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中心机房消防维保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项目名称:信息网中心机房消防维保项目。
1.2采购内容:购买重庆邮政信息网中心机房消防系统两年的维保服务。
1.3采购金额及限价:每年3.7万元,两年合计7.4万元。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要求:
2.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承诺函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三张查询结果截图或信用中国上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承诺函与截图或信息报告均需加盖投标人法人章。
2.4 具有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不少于3人。(提供有效证件和在本单位社保参保记录并加盖公章)
2.5 重庆主城有常驻办事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6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2.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2.8 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采购。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项目者,请在2023年12月4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可在中国邮政信息技术中心邮政生产大厦708室免费领取采购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联系邮箱:54125421@qq.com。不管领取与否都视为供应商全部知晓有关采购过程和事宜。
3.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 月 12 日15 时30分;
4.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渝中区嘉陵桥西村83号7楼708,重庆邮政信息技术中心。
4.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及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