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保险投资数据终端使用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重新磋商)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邮保险投资数据终端使用服务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1、项目名称:中邮保险投资数据终端使用服务项目
2、项目概述:数据服务软件在估值核算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应用,可以提供不同来源的估值价格对系统估值结果进行校验,可以为减值测试工作提供行情数据从而形成重要的减值评估结论,还可以为深入分析公司投资业绩提供市场数据和产品数据等信息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3、采购内容:
投资数据终端使用服务,使用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拟开通权限账号不低于5个,超过5个的免费使用。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万元(含税),单个账号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万元/个/年,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2)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应答人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答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应答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应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7)应答人未曾在采购人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
(8)应答人必须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0)应答人与采购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1)应答人未曾在采购人过往的采购活动中有过围标串标行为或围标串标嫌疑。
5、采购失败处理方式:
(1)若截止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之日止、或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采购人重新发布磋商公告;经两轮公开竞争性磋商未能成立,只有两名供应商可供选择,采购人继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方法不变;经两轮公开竞争性磋商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竞争性磋商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两次磋商公告均无人响应,则本次采购项目终止,后续处理方式为重新采购。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电子版。
(2)获取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茜
联系方式:17665122640(同微信)
邮箱:lixi@gd.chinapost.com.cn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0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现场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
(2)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号金鼎大厦B座6楼财务部。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lif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号金鼎大厦B座6楼
项目联系人: 崔萌
电 话:010-68859492/18618185920
电子邮件:cuimeng@chinapost.com.cn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