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互联网专线及首都机场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机关互联网专线及首都机场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机关互联网专线及首都机场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XCG2023015
3.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6层
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采购1年机关互联网专线及首都机场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包含机关总部带宽70M及首都机场机房带宽100M的专线 |
1 |
年 |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7.服务期:1年
8.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供应商从事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项目5年以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3) 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磋商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 递交响应文件的设备须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响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供应商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7)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0) 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9.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每日09:00至11:30,13:30至17:3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2)方式:邮件和邮箱获取,将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liuzhuo@cnpostair.com并电话告知采购人联系人
(3)采购文件联系人:刘卓
联系电话:010-68855822
10.响应文件的递交:
(1)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7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131号6层。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邮寄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盖章、签字。
(4)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11.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受邀参加且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3年12月7日9:30(北京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文件指定地点。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服务方案以及首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供应商响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采购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服务需求、服务方案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对其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报价进行调整,以期寻求一个可以使供应商和磋商小组均能够接受的报价(即成交价格)。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后,供应商于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前,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服务范围将最终澄清及报价函发送至指定邮箱(磋商时另行通知)。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只接受供应商递交的密封响应文件,采购人于谈判当日现场拆封。谈判将于响应文件拆封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谈判。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6层
邮 编: 100031
项目联系人: 刘卓
电 话:010-68855822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政集团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