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一干直发直运外包运输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Y2023-120/HTZB2023-025-3)
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地市一干直发直运外包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400.2 万元,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因省内部分市分公司运能不足,为满足市分公司直发直运一级干线汽车运输业务 需求。按照集团公司和省分公司有关文件精神, 现需采购宝鸡、咸阳、榆林、延安等四个单
位 21 条线路。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7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长沙; (002)宝鸡-杭州; (003)宝鸡-上海; (004)宝鸡-南京; (006)咸
阳-上海; (007)咸阳-无锡; (021)延安-太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宝鸡-长沙)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必须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
(二)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 根据招标人要求, 在省会及省分公司指定的主要城市设立固定
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三)投标人能够提供准牵引总质量 30 吨及以上的牵引车头和核定载质量 30 吨及以上的半
挂车厢至少 80 台。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所有);
2、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 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 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
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
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以上3种情形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 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 直
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投标人必须承诺为承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低于 200 万元的第 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不低 100 万元的座位险(驾乘人员险),为承运邮件投保赔付额不得低于
300 万元/车的货物保险,并提供承诺书。
(六)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 60 万公里以下,且使
用年限在 5 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七)投标人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部标协议的北斗/GPS 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八)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车辆, 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 ”标识。 (九)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1 个累计结算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
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十)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十一)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 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 非自有车辆须 满足主要资格条件第(五) - (八)条;同时投标人须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
担全部责任。
(十二)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采购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十三)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经营状况良好, 不得有下列情况: (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 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
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 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情形。
(十四)不接受被列入陕西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十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 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
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002 宝鸡-杭州)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 01 标段;
(003 宝鸡-上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 01 标段;
(004 宝鸡-南京)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 01 标段;
(006 咸阳-上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 01 标段;
(007 咸阳-无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 01 标段;
(021 延安-太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 01 标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3 年 11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注:报名时间为每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标书费以转账 时间为准,若超过报名时间,则报名无效)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每日 8:30- 17:00,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https://cg.11185.cn)在线报名、电汇缴费 购买招标文件, 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流程为:(1)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 注册后 办理CA,未收到证书之前, 可使用领取码报名项目及购买招标文件)→查看最新招标项目→供 应商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 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如资料不全, 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一招标文件费(电汇缴费并上传缴费=凭证)→确 认报名成功一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页 最下端关于新手入门中的平台操作流程,平台联系电话: 400-0809-508(周-至周五 9:00- 17:00)(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 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 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 (3)报名资料: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 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 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 PDF 文件内,只上传一个 PDF 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所投项 目编号+公司名称, 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 招标人有权拒绝)42.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 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付费方式:电汇、转账。4.3 标书费电汇开户行
及账户信息帐户名: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91140078801400000885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碑林区广丰国际二区 2401 会议室纸质版递交,电子版文件网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年 12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西安市碑林区广丰国际二区 2401 会议室
七、其他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纸质版、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为: 2023 年 11 月 24 日 9 时 30 分。递交平台、签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 址: 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纸质
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广丰国际二区
2401 会议室。
3.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并且携带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 保证网络畅通、运行 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 不影响开标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
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
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 投标管家》工具结合 CA 证书, 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 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
平台。开标时,使用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远程)解密。
5.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 在制作电 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 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
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5 号陕西省邮政大厦
联 系 人: 周全
电 话: 029-89580386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世融嘉轩 5 号楼 11 层
联 系 人: 薛娟
电 话: 15529609139
电子邮件: 816857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