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毕节市分公司2023年至2025年桶装及瓶装饮用水采购第1次变更公告

2023-11-23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毕节市分公司2023年至2025年桶装及瓶装饮用水采购第1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ZB(2022)毕—009(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毕节市分公司2023年至2025年桶装及瓶装饮用水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一)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二)更正内容:

  1.P5,第二章采购内容,第二条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更正前内容: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为保证员工日常饮用水安全和品质,拟对桶装及瓶装饮用水供应商进行采购,配送范围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毕节市分公司办公大楼各部室、七星关区分公司以及保安押运公司,具体清单及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货物/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技术参数

  1

  桶装天然泉水

  (≈18.9L)

  桶

  据实计算

  1.容量:≈18.9L

  2.包装应标注生产日期和质保期,产品必须在质保期内

  2

  桶装纯净水

  (≈18.9L)

  桶

  据实计算

  1.容量:≈18.9L

  2.包装应标注生产日期和质保期,产品必须在质保期内

  3

  瓶装饮用水

  (≈350毫升/瓶)

  件

  据实计算

  1.容量:≈350毫升/瓶

  2.包装应标注生产日期和质保期,产品必须在质保期内

  3.一件为24瓶

  更正后内容:

  为保证员工日常饮用水安全和品质,拟对桶装及瓶装饮用水供应商进行采购,配送范围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毕节市分公司办公大楼各部室、七星关区分公司以及保安押运公司,具体清单及要求如下:

  序号

  采购货物/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技术参数

  备注

  1

  桶装天然泉水

  (≈18.9L)

  桶

  据实计算

  1.容量:≈18.9L

  2.包装应标注生产日期和质保期,产品必须在质保期内

  允许负偏离

  2

  桶装纯净水

  (≈18.9L)

  桶

  据实计算

  1.容量:≈18.9L

  2.包装应标注生产日期和质保期,产品必须在质保期内

  允许负偏离

  3

  瓶装饮用水

  (≈350毫升/瓶)

  件

  据实计算

  1.容量:≈350毫升/瓶

  2.包装应标注生产日期和质保期,产品必须在质保期内

  3.一件为24瓶

  允许负偏离

  2.P12,第三章磋商须知,第3.4.2条《响应文件》的内容

  更正前内容:

  三、响应性文件:

  (一)参加磋商说明:简要介绍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以及对本《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应承诺完全响应本《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符合性审查项)。

  (二)响应文件技术、商务响应内容信息:按第二章采购内容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逐一进行响应(★符合性审查项)。

  更正后内容:

  三、响应性文件:

  (一)参加磋商说明:简要介绍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以及对本《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应承诺完全响应本《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允许负偏离的除外)(★符合性审查项)。

  (二)响应文件技术、商务响应内容信息:按第二章采购内容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逐一进行响应,允许负偏离(★符合性审查项)。

  3.P14,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第4.2.2 条综合评分标准,(1)报价部分:20分

  更正前内容:

  评审原则为: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若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则该供应商报价按零分计算。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平均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须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各分项报价得分之和

  各分项报价得分=(该分项基准价÷该分项最后磋商报价)×20×权重值

  各分项权重值为:桶装天然泉水(≈18.9L)40%,桶装纯净水(≈18.9L)40%,瓶装饮用水(≈350毫升/瓶)20%。

  更正后内容:

  评审原则为: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若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则该供应商报价按零分计算。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平均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须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各分项报价得分之和

  各分项报价得分=(该分项基准价÷该分项最后磋商报价)×20×权重值

  各分项权重值为:桶装天然泉水(≈18.9L)40%,桶装纯净水(≈18.9L)40%,瓶装饮用水(≈350毫升/瓶)20%。

  注:如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应标的物,例如桶装天然泉水、桶装纯净水、瓶装饮用水,相应报价可以用“/”标记,但该分项报价分以0分计算。

  4.P16,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第4.2.2 条综合评分标准,(3)技术部分:40分

  更正前内容:

  序号

  评分项

  标准分

  评分细则

  1

  产品质量

  15

  (1)饮用水水桶材质为PC(聚碳酸酯)且符合QB/T2460-1999《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标准的,得5分。

  注:提供检测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2)饮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相关质量标准,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中心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提供近2年(一年四次)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得10分,提供近1年(一年四次)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得6分,提供近半年(半年两次)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得4分,提供近一个季度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得2分。

  注:提供检测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2

  水源及生产线

  5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水源及生产线介绍(包括文字和图片介绍),从水源及生产线设备、工艺的优质、先进性方面比较,在0-5分之间酌情赋分。

  3

  配送服务

  方案

  2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全面,高度符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得15—20分;方案存在瑕疵,但能满足采购方实际需求,得10—15分;方案存在缺陷,部分内容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得10—5分;未提供不得分。

  更正后内容:

  序号

  评分项

  标准分

  评分细则

  1

  技术参数

  5

  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得5分;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注:以响应文件技术、商务响应内容信息表填报内容为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并对所填写的内容负责。

  2

  产品质量

  10

  (1)饮用水水桶材质为PC(聚碳酸酯)且符合QB/T2460-1999《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标准的,得2分。

  注:提供检测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2)饮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相关质量标准,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中心出具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提供近2年(一年四次)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得8分,提供近1年(一年四次)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得6分,提供近半年(半年两次)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得4分,提供近一个季度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得2分。

  注:提供检测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3

  水源及生产线

  5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水源及生产线介绍(包括文字和图片介绍),从水源及生产线设备、工艺的优质、先进性方面比较,在0-5分之间酌情赋分。

  4

  配送服务

  方案

  2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全面,高度符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得15—20分;方案存在瑕疵,但能满足采购方实际需求,得10—15分;方案存在缺陷,部分内容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得10—5分;未提供不得分。

  5.P25,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基础报价函(指定格式)”

  更正前内容:

  二、我方愿意以桶装天然泉水(≈18.9L)     元/桶,桶装纯净水(≈18.9L)(≈18.9L)     元/桶,瓶装饮用水(≈350毫升/瓶)     元/件的基础报价参加磋商

  更正后内容:

  原文不变,补充说明:如不能提供相应标的物,例如桶装天然泉水、桶装纯净水、瓶装饮用水,相应报价可以用“/”标记。

  6.P27,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指定格式)”

  更正前内容:

  序号

  采购货物/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1

  桶装天然泉水

  (≈18.9L)

  桶

  据实计算

  元/桶

  2

  桶装纯净水

  (≈18.9L)

  桶

  据实计算

  元/桶

  3

  瓶装饮用水

  (≈350毫升/瓶)

  件

  据实计算

  元/件

  更正后内容:

  原文不变,补充说明:如不能提供相应标的物,例如桶装天然泉水、桶装纯净水、瓶装饮用水,相应报价可以用“/”标记。

  (三)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毕节市分公司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威宁路3号

  联系方式:付婷(0857-8224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国际广场A座18楼

  联系方式:吴天潇(15685781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天潇

  电    话:15685781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