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研究中心 “供应链物流管理与运作案例分析培训服务”项目 零星购买采购公告

2023-11-22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研究中心

  “供应链物流管理与运作案例分析培训服务”项目

  零星购买采购公告

  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研究中心,拟就“供应链物流管理与运作案例分析培训服务”项目进行零星购买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有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内容的供应商,可以于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每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下午14:00至17:00期间,与本公告下方的联系人进行联系,取得进一步的信息。

  二、采购内容:

  采购“供应链物流管理与运作案例分析培训服务”,主要包括:

  (一)解读供应链及物流管理概论,包括:供应链基本概念、供应链体系架构、供应链管理要点、供应链物流基本概念、供应链物流发展趋势、供应链物流运作模式、供应链物流组织形式及供应链、产业链、增值链的区别与联系等。

  (二)分析典型行业供应链物流运作模式与案例,包括:汽车供应链与物流管理典型案例、IT电子生产企业供应链物流运作模式、品牌经营企业供应链物流运作模式等。

  (三)讲解物流企业参与供应链物流运作的途径与方式,包括:各类物流企业参与供应链物流运作特点、速递物流企业进入客户供应链物流领域的途径、速递物流企业供应链物流市场与赢利模式、速递物流企业供应链物流运作产品与方式等。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 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研究中心

  详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65号

  邮    编:100096

  项目联系人:姚迪、郄少媛、何伟

  电    话: 13796668627、18233583982、13901287255

  电子邮件:ykyz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