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2023年赣州市趟邮路委办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2023年赣州市趟邮路委办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2023年赣州市趟邮路委办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概述:赣州邮区中心到章贡区内10个揽投部(站)的邮件转趟运输(往返邮路及单程加车邮路),含邮件装卸车。(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三、采购预算:项目总预算金额为130万元(含税)
四、采购内容:赣州邮区中心到章贡区内10个揽投部(站)的邮件转趟运输(往返邮路及单程加车邮路),含邮件装卸车。预计产生费用为130万元/年。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项目预算(万元) |
备注 |
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2023年赣州市趟邮路委办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 |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
130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注:
(1)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2)本项目预算金额(含税)为130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预算金额,其投标将被否决。
(3)标段划分(分包)方式:一个标包采购。
(4)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且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付款方式:
1、招标人根据中标人提供工作成果的质量、数量和结算标准,经考核评估后支付外包服务费用。
2、招标人交予中标人的邮件运输路单(派车单)作为承运结算的唯一凭证依据,路单上应具有交货人和接货人的签字。中标人要将运输邮件签字路单(派车单)按招标人要求妥善保管、汇总、装订,并于到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上一结算周期发生的有效单据和运输清单统一交招标人。
3、以月为结算周期,结算前,中标人将上一月的运输清单交招标人核对。招标人应于5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通知中标人开具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账结算。
六、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需向招标人(合同签订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收取年度预算的7%作为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返还。中标人弃标或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行为,一经发现招标人(合同签订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关系,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或申请执行保函。
七、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八、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并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提供:①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①投标人是法人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体缴税凭证(或证明,如个人所得税)和个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②投标人需为一般纳税人并承诺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投标人自拟)
③以上所提供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投标人自拟)
4、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投标人自拟)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以上(1)-(5)提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投标人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投标人自拟)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选择电汇方式(注:电汇方式须联系招标代理机构:0791-83850801获取招标文件)。
1.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招标文件获取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2.在系统操作期间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400-092-8199、010-62108037、010-86397110。
3.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恒科产业园19栋203室。
注:(1)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和现场递交两种方式参与投标,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则无需安排授权代表到投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远程视频开标会议。
(2)本次视频开标会议软件为“腾讯会议”,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进入腾讯会议室,会议号和会议密码:详见招标文件(视频开标期间,各投标人须开启摄像头及语音功能,并保持至视频开标结束);
(3)未参加开标大会的投标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3号
邮 编:341000
项目联系人: 谢女士
电 话:0797-8212859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大厦11楼
项目联系人:李金阳、罗会京
电 话:0797-8118006、0791-8385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