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11-21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YHWLCBSFH-2023-10)

  一、招标基本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2024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CYHWLCBSFH-2023-10)由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100%,资金已落实。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实施地

  项目实施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三、项目内容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选择不低于两家(含两家)车辆租赁服务企业承担我行车辆租赁服务。

  租车性质分为临时租车和长期租车。

  (1)临时租车:根据招标方需求,临时租用车辆、指派行车地点和行车事项;

  (2)长期租车:根据招标方要求,将车辆放在招标方辖区内分行的指定地点,由招标方自行使用。

  (二)采购预算:115万元(含税),100%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签订满12个月止或达到预算金额止(二者谁先到达,以谁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份额:

  服务名称

  中标单位数量

  份额

  备注

  车辆租赁服务

  2家≦中标单位数量≦3家

  如实际中标3家,份额如下:第1名40%,第2名35%,第3名25%;如实际中标2家,份额如下:第1名55%,第2名45%

  实际中标单位数量为N-1(N为本项目有效标书的数量),最多中标3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标准:给其他单位开具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票据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或税务局网站查询为一般纳税人截图);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黑名单;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2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联系人:王玥茜

  电话:0471-3372749

  电子邮件:937870445@qq.com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以上时间段将以下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至937870445@qq.com的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

  (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材料;

  (4)网站查询截图;

  (5)承诺文件;

  (6)投标人信息表(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

  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七、投标文件递交、投标及购买

  (一)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4时00分

  (二)递交方式:以纸质文件递交。

  (三)递交地址: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楼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20层)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五)招标文件售价45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款汇款账户如下:

  户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47190027591030400000994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楼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20层)。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如下: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采购公告,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纬一路盛世嘉华

  联 系 人:李佳琦

  电    话:0474-8264560

  电子邮件:97882920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1号众生大厦17层

  联 系 人:王玥茜

  联系电话:0471-3372749

  邮    箱:937870445@qq.com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