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场外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轮)

2023-11-20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场外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轮)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场外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场外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2.项目概述:采购人现有13辆车辆需要维修保障

  3.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年)

  备注

  场外车辆定点维修年度包干

  2

 

  注:供应商负责车辆的日常维修、汽车大小修、专项维修、总成维修、汽车维保、车辆年检、轮胎更换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需求。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4.2供应商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磋商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4.3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供应商提供有效网站截图)。

  4.4供应商必须持有北京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颁发的二类以上汽车维修资质。

  4.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10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7日

  (2)方式:邮件获取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3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北京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纬三街2号。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盖章、签字。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投标人可以邮寄或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只接受供应商递交的密封响应文件,采购人于谈判当日现场拆封。谈判将于响应文件拆封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谈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天纬三街二号院

  邮    编:101318

  项目联系人:褚连祥

  电    话:13901283285

  电子邮件:chulianxiang@chinapos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