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三级物流体系处理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2023-11-17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三级物流体系处理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三级物流体系处理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AHZJ-202320601391)做如下更正: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变更为: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邮政公司及下属机构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股东及出资、主要人员或分支机构信息存在交叉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响应投标文件均无效。

  (四)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采购人审核)。

  (五)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位,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六)供应商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中标后须配合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完成报告报批手续并取得相关批复。

  (七)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九)报名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2日17:00。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24日9:00,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本更正公告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三级物流体系处理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AHZJ-202320601391)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更正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采购文件为准,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