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机要通信局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二次)
公开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ZKGSF(ZB)-20232588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机要通信局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二次),比选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比选的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采购,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报名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机要通信局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二次)
1.2比选预算:4万元/台,共计2台,共8万元。投标单位需报总价和单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
1.3比选内容及要求:
1.3.1.采购内容:机要通信局充电桩2套;
1.3.2.产品功能:
1.3.2.1.充电桩需具备对充电车辆进行充电计量功能,将计量信息
每月导出统计,可以实现车辆用电分析。
1.3.2.2.适配车型:所有符合国标的电动汽车,适应不同车型的不同功率。
1.3.2.3.资产安全:产品充分保障设备、车辆、人员的安全。
1.3.3.技术规范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附件)。
1.4施工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安装。
1.5施工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6产品保修期:2年。
2.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参选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安全许可证;
2.3.参选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资格,具有有效的资格证书;
2.4.从事充电桩电气安装的技术人员和电工,需具备充电站高压电工证,需要对电力知识和安全技能掌握熟练。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2.6.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2.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10.参选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2.14.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参选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参选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参选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参选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参选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参选人之间约定部分参选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参选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参选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参选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参选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参选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参选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参选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参选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参选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参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参选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参选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2.15.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参选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并电话联系比选代理机构:
4.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资格证书、电工证;
4.2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3提供2022年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4.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
4.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4.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或信用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文件费用为300元/份。
CA办理及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流程: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代理机构将对其报名资料进行确认并回复,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参选人进行补充、修改,参选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参选人,代理机构将“参选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参选人邮箱。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1月2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参选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2023年11月2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的递交和电子版响应文件线上“签到”流程。
如参选人电子平台签到时间与递交纸质文件签到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的递交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加密、解密。参选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参选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
(4)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电子采购平台支持常用视频文件格式上传,视频文件单个不超过200M,总的响应文件不超过1.2G,以系统要求为准。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3088号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0431-82757550
比选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25楼
联 系 人:童小玲
电 话:13364316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