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办事处车辆技防设备购买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上海办事处车辆技防设备”项下的货物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询价。
项目名称:上海办事处车辆技防设备
项目概述:满足《浦东机场飞行区内运行保障车辆技防设备的配置标准》,为采购人在浦东机场飞行区运行车辆安装包括“高精度定位设备、音视频设备、报警设备”的技防设备。其中定位设备不低于亚米级(所调用地图应为浦东机场公司的高精度GIS地图),音视频设备每车包括1个面向车头记录仪、1个面向驾驶员记录仪(含录音),报警设备含告警扬声器等。
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含税) |
高精定位模块 |
台 |
4 |
4580 |
报警模块 |
个 |
4 |
400 |
GPS定位模块 |
个 |
4 |
3620 |
定位终端网络模块 |
个 |
4 |
1900 |
定位终端512G固态硬盘 |
个 |
4 |
900 |
面向车头记录仪 |
个 |
4 |
1600 |
面向驾驶员记录仪(含录音) |
个 |
4 |
1600 |
定位终端安装部署调试 |
台 |
4 |
1600 |
记录仪安装部署调试 |
车 |
4 |
800 |
物联网卡流量费 |
车/年 |
4 |
400 |
注: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任意一项报价超过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供应商所在地有效的公司注册文件复印件);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供应商提供有效网站截图);
(3)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须为投标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7)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询价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询价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3日
(2)方式:邮件获取,将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haopeng@chinapost.com.cn并电话告知采购人联系人。
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1月20日17: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物流大道869号5幢。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或邮寄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盖章、签字。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投标人可以邮寄或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邮 编: 100031
项目联系人: 郝鹏
电 话:021-68835171
电子邮件:haopeng@chinapos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