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邮区中心省内专用袋项目-比选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邮区中心省内专用袋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资金由西宁邮区中心成本费用承担,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现委托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西宁邮区中心省内专用袋项目
招标编号:青海丰树比选(货物)2023-024
招标内容:L01号专用袋(拉链邮袋)约2.8万条(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标段名称:西宁邮区中心省内专用袋项目标段一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送至完成配送工作
招标范围:详见技术参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一年(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须为产品制造、生产厂商。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如塑料制品生产制造、销售加工等内容)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印刷许可等生产资质证明、还需提供最近生产批次同类产品质检合格报告。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系统网址:https://cg.11185.cn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系统网址:https://cg.11185.cn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办事指南栏。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https://cg.11185.cn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10月28日0:00时至11月1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系统网址:https://cg.11185.cn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每份5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费提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胜利支行
帐 号:1050 6365 4081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59号申宝大厦11楼1116-1117室组织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操作。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联系人:庄女士
联系电话:0971-6327293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女士
联系电话:0971-6283667
邮 箱:QHFSGC@163.com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59号申宝大厦11楼1116-1117室
青海丰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