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新民辽中法库)支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3-10-26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新民辽中法库)支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委托【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新民辽中法库)支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YJL20231018001)】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本项目拟确定1家供应商,采购内容为为沈阳市分行(新民辽中法库)支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负责食堂餐饮服务、食堂食材的采购及食品的配送服务。采购估算金额为96.6万元,其中,员工就餐费金额总计57.6万元(就餐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总计160人);食堂服务费预计39万元(每个支行食堂配备2人,厨师1人,帮厨1人负责切配、清洗、前台接待,共计6人),该费用包含税费、人工成本、管理费等。服务期限:1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5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6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2.7本次公开招标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分包。

  2.8委托代理人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9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投标人有近三年(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服务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的类似成功经验(需提供合同),且服务时间超过1年(含)以上。

  2.10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02】日,北京时间9:00 至16:3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包,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户名: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行沈阳滑翔支行;帐号:21001404201052504771”,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③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中(359580673@qq.com)并配合回传报名表(WORD版无需盖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号一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 其他

  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根据采购管理制度,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只有两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则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小组成员采用原评标委员会成员;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则邀请上述一家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小组成员采用原评标委员会成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号】

  项目负责人:王爽、王君君,024-22895960,359580673@qq.com

  投诉联系人:张老师,024—22894260

  开户名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滑翔支行】

  账    号:【21001404201052504771】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