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南平公司延平区分公司照明灯具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采购人)拟对中国邮政南平公司延平区分公司照明灯具采购项目进行 公开比选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采购编号:NPYZ-HWCG-202310170001
二、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南平公司延平区分公司照明灯具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详见第二章“比选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柒万捌仟叁佰圆整(¥:78300.00)
详细产品(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盏) |
含税最高限价(元/盏) |
比选保证金 |
LED平板灯60*60 功率32W |
280 |
230.00 |
1500元 |
圆型直径30CM吸顶灯功率18W |
30 |
1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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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5灯管(14W 长度1.2米) |
100 |
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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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8灯管(8W 0.6米) |
50 |
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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筒灯(开孔12CM)4寸10W |
100 |
62.00 |
根据采购总预算,采购数量,按比选规则推荐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供货协议期限壹年。
五、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2.响应人须提供比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响应人须提供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响应人须提供参加比选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证明或查询记录(信用中国或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
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6.响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比选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比选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第15项。
六、比选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2023年10 月19 日至2023年 10 月 25 日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截止;
凡愿意参加比选的合格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内,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采购组免费领取或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报价人信息表”加盖公章后发邮件至81739177@qq.com(联系电话:0599-8630930)。采购人收到邮件后即将比选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报价人。未办理手续的不受理其报价及响应。
比选供应商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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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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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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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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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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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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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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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七、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26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比选)时间:2023年 10 月 26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比选文件及开标(比选)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161号邮政大楼11楼综合办公室。
十、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提出质疑:对比选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比选文件之日或者比选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比选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16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998630930 13860046602
十三、本次采购解释权及比选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