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停车场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济南实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停车场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3、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具有停车场所有权或相应的停车场经营租赁许可,具备为本项目提供停车场服务的能力;
(二)投标人须供采购方所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5%);
(三)投标人须距离采购方所在地(济南市槐荫区二环西路3999号)约5公里范围内,符合大货车通行条件(不限行),停车场使用面积在30亩以上,可容纳约300辆甩挂车辆停放且留有行车通道;
(四)投标人须承诺: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总价款的5%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缴付金额,缴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如到期仍未缴足保证金的,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合同期满后,在投标人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结清各项款项、考核项等费用后,剩余保证金退还给投标方(不计利息)。(须提供承诺书)
(五)投标人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七)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八)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十)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十一)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标书工本费:150元。
5、购买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1日开始至2023年10月25日截止,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实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济南市北园大街204-3号二楼)
方式:现场或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单位将下列有效证书原件扫描并加盖公章后,送至报名地点或发送至jinanshiyi@126.com(《网上报名信息登记表》以excel的格式发送),并电话通知代理单位(联系人:杨经理;电话:13153193838),网上报名以电话确认通知为准,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书上写明授权人联系电话、邮箱);
(3)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承诺书。
(4)网上报名信息登记表。
附表:网上报名信息登记表
公司全称 |
法人姓名 |
法人身份证号 |
被授权人姓名 |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邮箱 |
所投 分包 |
注: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合格或通过。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6、招标代理:济南实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dbidding.org.cn)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
联 系 人:刘经理
代理单位:济南实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经理
电 话:0531-88972888 13153193838
电子邮件:jinanshiy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