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龙泉市分公司退换货项目揽收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龙泉市分公司退换货项目揽收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龙泉市分公司退换货项目揽收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LSPOST-FW-2023024;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龙泉市分公司退换货项目揽收业务外包服务。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一个供应商,服务期2年。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326.3万元(含税)。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月日均揽收量(万件/天) |
最高限价(含税) |
合同期内预估业务量(万件) |
合同期内预估采购金额(万元) |
评分权重 |
1 |
退换货上门揽收服务 |
要求按区域、时限上门揽收、收寄系统信息录入、装袋、内部处理:数据封发。 |
0.1万件(含)以下 |
≤5.3426元/件 |
25.2 |
134.63 |
41% |
0.1万件-0.15万件(含)以下 |
≤4.6842元/件 |
36.3 |
170.03 |
52% |
|||
0.15万件以上 |
≤4.5096元/件 |
4.8 |
21.64 |
7% |
注:1.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2.系统取数路径:甲乙双方每月进行一次对账,以退换货相关平台指标监控,甲方信息系统中新一代系统中对应协议客户揽收成功明细相匹配订单为准统计数据作为对账依据。经考核评价后支付外包服务费用。
3.本合同期内采购金额不超过326.3万元(含税),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按实结算。如达到该结算额,合同提前终止。
(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生产用车(车辆、油费、修理费、保险费(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商业保险(无免赔额、保险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等一切费用)、场地、水电、邮袋、袋牌、面单、包装袋、包装箱、胶带等业务耗材、PDA(型号招标人指定)、电脑、蓝牙打印机、便携电子秤等设备以及相关的办公用品、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中标人外包的揽收区域特点如段道长度、区域揽收量、服务质量要求、异形件占比、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招标人无需再向中标人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三)合同期限:2年。
(四)服务地点:浙江省龙泉市范围内。
(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龙泉市分公司。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从事快递行业同类外包项目1年及以上,具备至少1家成功案例;
(三)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四)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六)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8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9:00-17:00。
线上获取方式: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中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898-8881(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报名资料:
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请务必采用公对公转账形式),售后不退。
打款账号:
收款单位(户名):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杭州分行
银行账号:511476904100015
打款时注明项目编号+用途。
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2号邮政大楼6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同时使用CA证书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远程)签到及解密。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后(不超过30分钟)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现场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3、开标地点: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2号邮政大楼6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20000.00元/家
支付形式:电汇、转账或保函
收款单位(户名):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杭州分行
银行账号:511476904100015
打款时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2号
联系人:蓝老师
联系电话:0578-2710282
代理机构名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558号绿城西溪诚园诚公馆1号楼9楼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5057132375
附件: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编号 |
|||
项目名称 |
|||
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信息 |
|||
单位抬头 |
联系人 |
||
地址电话 |
税号 |
||
开户行 |
账号 |
||
电子邮件 |
手机 |
||
购买招标文件情况 |
|||
标包号 |
|||
金额 |
份数 |
||
购买日期 |
购买人签名: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将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报名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