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云应用迁移及资源优化工程设备下架搬迁与应用迁移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2023-09-26来源:中国邮政网

  重构云应用迁移及资源优化工程设备下架搬迁与应用迁移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邮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重构云应用迁移及资源优化工程设备下架搬迁与应用迁移采购项目”项下“包1:物理设备下架及搬迁服务”以公开比选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比选。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的电子文件进行评审。

  一、项目名称:重构云应用迁移及资源优化工程设备下架搬迁与应用迁移采购项目

  二、分包名称:物理设备下架及搬迁服务

  三、采购编号:CECOM-2023-BD01-0835/01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一家服务提供商(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488台设备自亦庄下架搬迁至合肥机房并上架、1098台设备自亦庄机房下架至库房等相关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供应商应承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6)供应商须具有ISO/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供应商应提供1份自2020年以来实施的单批次搬迁设备数量200台以上的数据中心搬迁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日期页、搬迁数量页等)。

  (8)本项目最高限价105.72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9)供应商须按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与本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注:本采购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中加注星号(*)的条款为关键技术要求,供应商任意一项应答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办理CA证书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

  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参阅平台首页帮助中心。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二)获取采购文件(请按下列步骤操作)

  步骤一: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此平台为代理机构平台)完成注册。

  采购文件获取流程: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找到本项目→购买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平台页面“帮助中心”)

  CEC电子采购平台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客服邮箱:service1@ebidding.com.cn

  步骤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11185.cn)(此平台为采购人平台)完成注册。

  采购文件获取流程:使用CA证书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查找本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文件。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咨询热线:4008988881(工作日9:00-17:00)。

  注:“CEC电子采购平台”与“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的采购文件内容虽然一致,但供应商仍须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完成以上两个步骤的操作。

  (1)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出不退。

  (2)支付方式(任选一种,仅需在代理机构平台完成操作):

  方式一:选择“网上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支付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方式二:选择“电汇(不接受个人账户电汇)”,标书款以“电汇”方式支付后(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在此处上传电汇底单,审批通过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采购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三种形式),供应商自行选择发票种类(如选择电子发票,发票开具后可自行至平台下载,如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开具后需到代理机构领取),开票信息以供应商注册时填写的企业信息为准。

  ③供应商务必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④支付仅需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操作,代理机构将定期审核供应商在采购人平台的报名情况,审核通过后即可在该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获取采购文件、开具发票联系人:刘亚杰

  联系电话:010-52200340,15230529879

  电子邮箱:liuyajie@ce-com.cn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电子版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加密和上传。并在2023年10月1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线上“签到”流程。线上签到可以在远程线上签到也可以在现场线上签到,如供应商采用现场线上签到方式,须自行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

  2.纸质版响应文件作为归档使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内将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会议室,或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寄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收件人:鞠经理)。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递交截止时间后,使用CA证书对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响应文件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修改,须重新签章)

  注:

  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和PDF格式响应文件。

  八、唱价:

  (1)唱价形式:本项目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线上解密唱价。

  (2)唱价时间:本项目唱价时间和电子版响应文件现场解密时间均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因网络不畅及软件运行环境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九、其他:

  本项目为电子采购项目,电子采购系统能够识别不同供应商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时的介质信息(如网络地址等相关信息),请供应商慎重选择制作响应文件的介质及上传响应文件时所处网络环境。供应商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对于出现网络地址相同等情况的调查及问询,如出具正式调查或问询函,供应商须保证于当日进行有关情况的尽职、实事求是的回复,对于不回复或回复内容不能真实和有效说明客观情况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否决其响应,采购人有权按照内部规章制度对供应商实施黑名单处罚、处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相关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项目联系人:鞠经理

  电    话:010-52200328,13910770008

  电子邮箱:juyanbing@ce-com.cn

  十二、代理机构银行账号信息:(适用于获取采购文件、递交比选保证金等)

  户    名: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344171055868

  行    号:10410000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