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2023年-2024年洁净型煤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023-2024年冬季取暖期即将开始,为节约采购成本,本年度承德市各县(市、区)支局网点冬季取暖用煤由承德市分公司统一集中采购。全市共计采购515.5吨,其中:兰炭煤324吨;无烟煤191.5吨。涉及宽城县、丰宁县、滦平县、承德县、平泉市、围场县、隆化县等7个分公司。共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限:签定合同后一周之内配送到各网点。
2.2招标范围:采购2023年-2024年承德市分公司各县(市、区)网点用煤总计为515.5吨,其中:兰炭煤324吨,无烟煤191.5吨。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3.1.2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供洁净型煤需具备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且检验结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GB 34170-2017)。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兰炭产品品种及等级划分》(GB/T 25211-2010)。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8日9时至2023年9月2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以下简称平台)提交相应资料审核通过并支付文件费用后(具体内容见招标公告“4.3其他说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4.3其他说明:具体操作流程为:登录系统(https://cg.11185.cn/,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CA事项须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查看对应项目→报名(按要求填写真实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代理公司审核→上传标书费汇款底单→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由投标人从公司账户转入代理公司银行账户,涉及到文件费开发票事项,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公司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7项、联系方式”,如有技术问题请登录平台网站,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或拨打电话:400-7888-550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09:30:00,地点为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远程电子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后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 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交远东河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东风路126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时光街世纪公馆20层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金先生 |
联系人: |
李工 |
电话: |
0311-88610127 |
电话: |
1370321302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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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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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zhongjiaoyuandong@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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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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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定县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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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9130030100376822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