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新能源汽车分期运营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引入公告

2023-09-15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新能源汽车分期运营服务合作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业务合作引入,具备竞争性磋商引入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业务合作引入对象(以下简称引入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引入。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新能源汽车分期运营服务项目

  2.业务合作内容、规模和范围:内容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新能源汽车分期运营服务项目的分期运营服务,服务期1年,服务期满后双方无异议自动续约1年,最多续约2次。

  3.引入对象资格要求

  3.1 引入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3.1.1引入对象依法登记注册,经营业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3.1.2引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业务合作。

  3.1.3 引入对象具有拟合作业务所需要的专业人员。

  3.1.4 引入对象经营情况、股东背景、财务状况和市场信誉较好。

  3.1.5 引入对象最近3年(成立不满3年的机构自成立之日起算)无公司治理、信贷、投资、征信、消费者权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领域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1.6 引入对象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要求。

  3.1.7 引入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业务合作引入方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3.2引入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引入对象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相关监管部门调查,或处于整改期间的;

  3.2.2引入对象近两年与我行合作中,存在重大失责或违约行为,造成我行损失的;

  3.2.3引入对象过去一年出现重大风险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3.2.4引入对象因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禁止性规定不宜建立合作关系的;

  3.2.5引入对象其他不适合建立合作关系的情况的;

  3.3引入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3.3.1 引入对象在汽车金融服务具有相关经验。

  3.3.2引入对象同业评价较好。

  4.获取业务合作引入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23年9月16日至2023年9月18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引入方联系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业务合作引入文件。

  业务合作引入对象将以下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业务合作引入方联系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业务合作引入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引入对象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10时(北京时间),递交至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51号院2号楼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只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业务合作引入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51号院2号楼

  联系人:刘基涛,13820559010,liujitao1112@163.com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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