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法院集约送达中心
生产用纸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法院集约送达中心生产用纸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项目概况:法院集约送达中心生产用纸采购项目。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交货期:采购人下达书面供货通知后7日历天内。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全新合格产品。
采购范围:法院集约送达中心生产用纸采购。
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应具备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同一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否则投标均无效;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列入黑名单。
3.2 其他要求: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a.营业执照;b.法人授权委托书;c.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信息发送至邮箱(c1g1s1b1@163.com),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询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询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开标当天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9日09:00:00,地点为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庄路26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81 |
联系人: |
申丽纲 |
联系人: |
秦汝 |
电话: |
0311-80990038 |
电话: |
0311-83662236 1358200494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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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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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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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c1g1s1b1@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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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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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秦皇岛市北戴河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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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913002010027626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