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邮件处理中心齐河场地照明灯具采购项目 公开询价公告

2023-08-22来源:中国邮政网

  济南邮件处理中心齐河场地照明灯具采购项目

  公开询价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拟对其济南邮件处理中心齐河场地照明灯具采购项目以公开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定中标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济南邮件处理中心齐河场地照明灯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NYZ2023-0822-XJ

  三、招标内容:济南邮件处理中心齐河场地增加照明灯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业执照应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具备为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

  2.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不少于一天的现场踏勘。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0.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11.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12.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采购。

  13.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5日,每日0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邮箱获取遴选文件。

  3.方式:供应商需将下述①②③项资料加盖公章后发至邮箱65115399@qq.com(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地址;邮件名称“项目名称简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不合格的,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①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需体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③承诺书(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其它项承诺及相关截图)。网上报名以电话确认通知为准,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注:报名及获取投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售价:免费。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8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山东省济南市西外环西3999号济南邮区中心)三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已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二环西路3999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31-66565276

  发 布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