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8-18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JHY-YZ-23099

  1.招标条件

  依据计划需求采购任务书2023-020号,拟对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项目进行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项目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预算金额:24.72万元

  2.4服务期限:3年

  2.5采购内容:采购哈尔滨市分公司非机动车(电动三轮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数量824台,包括市区和各县分公司营投网点,用于投递、揽投邮件使用的非机动车。

  2.6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7标段划分: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相关采购内容。资信良好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1其他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投保车辆清单,派专人提供服务,协助填写《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投保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供应商需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可全年365天随时接受采购人的出险报案。供应商在接到报案后,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查勘、定损。(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供应商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赔款,则应按照实际拖延天数向采购人支付赔款滞纳金,赔款滞纳金为应付赔款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所计算的单利(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利率,若违约期间利率发生变动,计息利率采用赔付当日的利率)。赔款时限要求:(1)¥3,000元(含)以下,1个工作日。(2)¥3,000元~¥10,000元(含),3个工作日。(3)¥10,000元以上,5个工作日。(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特殊情况的处理要求:对于招标人同一保险的非机动车发生双方/多方事故,则视同各方互为第三者。

  3.6现场勘察要求:接到报案后,如无不可抗拒因素,现场查勘人员市区20分钟、哈尔滨所辖市(县)40分钟到达事故现场。哈尔滨市所辖范围各市(县)投标人应有县分公司或营业网点,各县域指定专人服务招标人报案出险。如无需到达事故现场的,可按招标人提供的现场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说明、维修发票及其他证明材料作为理算依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供应商没有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为准,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0列入中国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及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4)本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2、提供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于:2023年08月18日至2023年08月22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永泰城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2401室)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本,只有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3报名材料仅为报名审核,是否可以通过资格审查以评审专家现场评审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08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永泰城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2401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5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86300280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0451-87982545-804

  邮    箱:shijihuanyu20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