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数字化处理中心本地建设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公开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数字化处理中心本地建设采购项目
1、采购编号:JSCZCG-2023-062
2、采购内容及预算
2.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常州数字化处理中心本地建设工作,由供应商提供部分设备,完成施工集成和摄像机图像标注技术服务。摄像机、交换机等设备和摄像机安装调试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2.2、本项目采购预算46.3015万元,设置招标总价最高限价为46.3015万元和单价最高限价(具体金额见下表:需求汇总表),供应商报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做否决响应处理。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类别 |
1 |
垛口监控摄像头支架 |
套 |
64 |
1500 |
设备 |
2 |
补光灯 |
台 |
64 |
500 |
设备 |
3 |
机柜 |
台 |
1 |
1650 |
设备 |
4 |
网络墙柜(黑色) |
台 |
8 |
800 |
设备 |
5 |
显示小屏 |
台 |
1 |
7000 |
设备 |
6 |
机房调整 |
项 |
1 |
5000 |
施工 |
7 |
垛口旧设备拆移 |
项 |
64 |
1200 |
施工 |
8 |
摄像机联调 |
路 |
109 |
120 |
施工 |
9 |
摄像机图像标注 |
项 |
109 |
2065 |
技术服务 |
2.3、本项目不设置分包,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技术评审及商务竞标,其响应文件不退还。
4、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能够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增值税发票。(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承诺书)
3)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参加。(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1、响应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办理CA证书及采购文件下载: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文件费用(电汇缴费并上传缴费凭证,平台暂无支付功能)→确认报名成功→下载采购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 4008086131或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5.2、报名审核时须提供并上传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文件复印件1套: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格式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
5.3、购买/发放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7月31日-2023年08月03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请供应商在报名期内及时完成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报名工作)
5.4、购买/发放采购文件联系人及电话:曹榕,025-83408513;
5.5、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提供电子版普通增值税发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签到。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08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请供应商提前1天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2023年08月09日09:00-09:30(北京时间)同时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
6.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及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地点:常州市关河中路8号邮政枢纽楼11楼1107开标室。供应商须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备好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开标后现场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3、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磋商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 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磋商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磋商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
6.4、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如出现不同时,以纸质文件为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包括公章的电子签章及人名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6.5、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将操作失败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如也无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如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但解密异常,或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如也无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6.6、联系人及电话:杨工(15651887762)、邵工(13851992096)。
7、磋商:
7.1、磋商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
7.2、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需在磋商时间后尽快完成线上响应文件的解密,并自行查看平台结果。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磋商,如也无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7.3、磋商地点:常州市关河中路8号邮政枢纽楼11楼1107开标室。
7.4、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
地址:常州市关河中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7室
邮编:210009
联系人:杨鹏
电话:025-83631444(15651887762)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账 号:76580188005860461
汇款备注:XXXXX 项目标书费(磋商保证金)
附:
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1、供应商单位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 号:
单位名称:
日 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