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太原邮件处理中心桁车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招标人)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太原邮件处理中心桁车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委托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太原邮件处理中心桁车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TYYQ-2023-10
三、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本项目拟按照1个标包执行采购。
对太原邮件处理中心配套用房中修理车间购置及安装5吨桁车设备;同时,做好场地勘察、配套设备采购、配套土建改造、电源敷设安装场地的清理、控制系统的设计和制作、设备的运输安装、施工及保护、系统试运行测试、验收、培训、系统保修维护等。
2.供货期:自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0个日历天内按要求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
3.服务要求:桁车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在终验且经双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应至少有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免费更换由其提供设备的损坏零部件(人为损坏除外);系统设备发生故障应由投标人免费提供及时的故障排查服务,若确定是由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引起的原因,应及时进行维修或免费更换。
4.招标控制价:10万元。
四、报名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应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括桥式、门式起重机C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所投桁车设备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第三方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近三年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中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案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1.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五、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购买);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5.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6.如为授权供应商、经销商需提供品牌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有效的经销协议;
7.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8.产品检测报告;
9.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身份证除外。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2.发售地点:太原市坞城南路139号太原邮区中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7日14:30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8月7日14:30时整(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太原市坞城南路139号太原邮区中心。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
联系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139号太原邮区中心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王先生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