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招标编号:XZHY-DL-20230713)
1.1招标内容:该项目需对全区100个邮政营业网点形象改造,其中拉萨市3个、日喀则市27个、山南市21个、林芝市7个、昌都市5个、那曲市34个、阿里地区3个。改造范围为:网点店招、营业时间牌、营业厅墙面、门窗玻璃、卷帘门、屋面防水、背景墙、柜台、电源线路等进行整体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合格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
1.4包段划分:一包段:拉萨、林芝、山南、昌都邮政营业网点形象改造项目;二包段:那曲邮政营业网点形象改造项目;三包段:日喀则、阿里邮政营业网点形象改造项目。
1.5最高限价(含税):一包段:1422853.57元(其中:拉萨182088.52元,林芝392918.60元,山南444565.24元,昌都403281.21元);二包段:1209419.78元;三包段:1300583.56元(其中:日喀则1135975.62元,阿里164607.94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各包段最高投标限价且不得高于各包段所在地市的最高限价。
2.1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2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在藏备案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能够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裁判文书、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征信平台无可能体现履约能力等问题或影响项目执行的诉讼,被执行及其他不良信息记录;近三年承接过的项目无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及欠薪信访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2.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专业工程分包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供应商未被中国邮政企业列入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准入限制范围。
本项目实行进行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 月 26日至 2023年8月1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内容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需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胶装成册。招标文件每包段售价850元/套,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8月24日 10时 00分,提交到西藏泓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城东小区7栋2号)。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或者未按照合法渠道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和西藏商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33号
电 话:0891-6241229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泓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城东小区7栋2号
联 系 人:马先生1588213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