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文史中心(中国邮政邮票博物馆)(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文史中心(中国邮政邮票博物馆)邮资票品库区防爆灯具更换采购项目以公开询价的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公开询价。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文史中心(中国邮政邮票博物馆)邮资票品库区防爆灯具更换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WSZX2206
3.项目概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书》
4.采购内容:
将邮资票品库区中的126盏普通照明灯具全部更换为防爆灯具,包括普通照明灯具拆除、新防爆灯具的运输、安装和调试等。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荧光灯拆除 |
三管 |
盏 |
91 |
2 |
荧光灯拆除 |
双管 |
盏 |
35 |
3 |
LED防爆格栅灯 嵌入明装面板灯 |
120*60CM |
盏 |
91 |
4 |
LED防爆格栅灯 嵌入明装面板灯 |
120*30CM |
盏 |
35 |
5 |
防爆LED平板灯安装 |
120*60CM |
盏 |
91 |
6 |
防爆LED平板灯安装 |
120*30CM |
盏 |
35 |
合计 |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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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库房共计126盏灯的拆除与安装工作,含人工费、调试费,免运费。 |
5.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六)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必须具备有相关营业执照及资质。
(八)供应商必须满足国家消防、防爆灯具相关规定,并在施工中遵守博物馆有关安全规定。
(九)供应商需自行负责普通照明灯具的处理和新防爆灯具的运输、搬运等,并保证施工中安全。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6日16时,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向采购人发送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接收询价文件的电子邮箱地址。采购人初步审核通过后,截止日期后统一发送询价文件。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09:30
(2)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六号D座五层会议室
(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开询价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文史中心(中国邮政邮票博物馆)
详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西街6号D座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010-65213809
电子邮箱:lihao000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