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邮区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广州邮区中心消防、应急器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三次)”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邮区中心消防、应急器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三次),为确保广州邮区中心消防、应急器材能符合规范并有效使用,需定期对过期、损坏等器材进行更换补充。
项目名称:广州邮区中心消防、应急器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三次)
项目类别:货物类
项目编号:XJ-2023-001
项目预算:含税50万元(25万元/年,服务期2年)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含税 25 万元/年,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广东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含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本项目不接受近三年与采购人发生合同纠纷的供应商及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
(五)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三年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履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六)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等相关的经营业务;
(七)供应商须至少提供1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合同金额15万元及以上同类项目(消防、应急器材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须能体现标的物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同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为框架合同无法提供金额信息的,可提供对应合同的足额发票要求信息的相应发票,如无法提供发票的,可提供供货订单及对应的银行付款记录或由合同方盖章确认证明,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八)供应商须获取询价文件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九)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三、询价文件获取与递交
(一)询价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报名表(见附件)的电子文档(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的方式向本项目联系人提交,并进行项目报名。
2、询价文件购买费用:无。
3、采购人定于2023年7月11日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向本项目已报名的供应商邮箱发布询价文件,请报名供应商留意查阅和响应。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7 月18 日上午 10:0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 年 7 月18 日上午 10:00 前
2、递交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花四路679号 综合楼6楼A611室
3、响应文件应按询价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或邮递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询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资料;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三)开标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开标。
(四)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7月18日 10 :00
(五)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花四路679号广州邮区中心。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现场/线上)。
四、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邮区中心
采购人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花四路679号
邮政编码:510000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20-38187966
电子邮件:gzyqzx@126.com
附件一:报名表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邮区中心
2023年7月6日
附件一 报名表
报名表
项目编号 |
XJ-2023-001 |
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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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州邮区中心消防、应急器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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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供应商资料 |
响应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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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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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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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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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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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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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名表联系人须为报名的联系人,发送报名资料及接收采购文件、修改通知(若有)都由该联系人邮箱发出及接收。
响应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