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广西农投项目库内操作业务外包服务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3-07-04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广西农投项目库内操作业务外包服务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广西农投项目库内操作业务外包服务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采购内容

  1.1服务内容:

  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完成以下业务:负责仓库内货物的质检、拣货、称重出库、数据、入库、调拨装卸、组装/拆分礼盒、礼包组合打包、分拣、扫描、贴单、快递装车等仓储物流服务业务工作。

  1.2人员要求:

  (1)外包人员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无犯罪记录。

  (2)供应商提供人员的学历层次应在高中或中专(中职、技工)及以上,特别优秀者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度放宽。

  (2)供应商入职人员必须至县、市及以上或双方约定的医院体检,合格者方可被供应商录用。

  (4)外包人员上岗前由采购人配合供应商开展技能培训及考核并取得相应资质。

  (5)外包人员的着装无要求、外包人员的保险、福利等无要求、外包人员的准入退出机制由供应商负责制定)档案管理服务:包含检查号牌交接材料、上传号牌领取材料等。

  1.3项目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英岭路1号(玉洞处理中心内)。

  1.4结算方式:

  (1)业务量按照采购人及采购人客户系统数据为准,若采购人及采购人客户系统未能取到数据,则按照双方对账确认的对账单进行确认(业务量按照采购人与采购人客户对账单确认的对应发货单量;组装/拆分礼盒、礼包单量进行确认结算)。

  (2)基础采购单价采取评分制和阶梯式单价相结合进行确认,具体如下:

  A、当月项目KPI考核指标(考核评分)得分大于等于100分的,按照“基础采购单价”进行结算;

  B、当月项目KPI考核指标(考核评分)得分大于95小于100分的,按照“基础采购单价的98%”进行结算;

  C、当月项目KPI考核指标(考核评分)得分大于90小于95分的,按照“基础采购单价的95%”进行结算;

  D、当月项目KPI考核指标(考核评分)得分大于等于85分且小于90分的,按照“基础采购单价的90%”进行结算;

  E、当月项目KPI考核指标(考核评分)得分小于85分的,按照“基础采购单价的80%”进行结算。

  (3)该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服务期内,采购人按月向供应商支付上月库内操作外包服务费。每月月初甲乙双方验收上月服务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服务清单并在审核无误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服务清单如下:

  1)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按上月服务完成量相适应的合格等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的付款通知书壹份;

  3)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的服务验收单。

  (4)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相应金额、以采购人为抬头、以供应商为服务单位、符合国家规定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等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之日起5天内送达采购人。

  (5)供应商承诺其开具等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供应商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等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应商开具合格等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成交原则:

  (1)本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由报价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成交。报价相同的,将按服务能力、业绩等方面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此类推入围前三名成交候选人。

  (2)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比选采购公告;若重新发布比选采购公告后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不变,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如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需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经比选小组判定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评审。

  (4)若两次比选采购公告均无人响应,则本次采购项目终止。后续处理方式为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重新调整需求,另行组织采购。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含关联公司),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登记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4、供应商具备人力外包服务资质,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项目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 年7月4日8: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7月6日18:00:0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2、报名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16楼综合办采购组。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9:30:00。

  2、投标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16楼综合办。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71-5810182

  电子邮件:496525652@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