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部分县区分公司快包揽收、集包等环节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WKHA202306384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部分县区分公司快包揽收、集包等环节业务外包
1.2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1878.2万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服务期: \
1.3本项目划分5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1:淮安区分公司:预算费用453.5万元(含税),服务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标包2:淮阴区分公司:预算费用435.1万元(含税),服务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标包3:涟水县分公司:预算费用425.8万元(含税),服务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标包4:洪泽区分公司:预算费用231.5万元(含税),服务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标包5:盱眙县分公司:预算费用332.3万元(含税),服务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2 个(按标包顺序)
1.4本项目按照各环节月日均业务量按照阶梯分档设置单项最高不含税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单项最高不含税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根据投标人各环节权重后不含税单价计算价格分,具体标包及限价情况如下:(投标人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量多区间对应的报价必须比量少区对应的报价低,否则做废标处理)
具体限价表如下:
标包1:淮安区分公司
标包 |
环节名称 |
月日均业务量(万件) |
预估总量(万件) |
不含税限价 (元/件) |
权重1 |
权重2 |
标包1:淮安区分公司 |
揽收 |
P≤4 |
650.0 |
0.1410 |
37% |
58% |
4<P≤5.5 |
452.0 |
0.1403 |
26% |
|||
5.5<P |
690.0 |
0.1334 |
37% |
|||
混合收寄 |
P≤3 |
487.5 |
0.0260 |
39% |
8% |
|
3<P≤5 |
339.0 |
0.0243 |
26% |
|||
5<P |
517.5 |
0.0217 |
35% |
|||
前置集包 |
P≤2 |
300 |
0.1082 |
31% |
24% |
|
2<P≤4 |
343 |
0.1011 |
32% |
|||
4<P |
410 |
0.0972 |
37% |
|||
交邮 |
P≤4 |
650 |
0.0239 |
37% |
10% |
|
4<P≤5.5 |
452 |
0.0231 |
26% |
|||
5.5<P |
690 |
0.0223 |
37% |
|||
1、揽收和交邮两个环节按自然月日均揽收业务量落档结算;混合收寄按照月日均集中收寄业务量落档结算;前置集包按照每日最少送富准路集包场地集包量(1.7万件)外的月日均集包业务量落档结算。 2、仓内客户揽收无车辆费用,揽收费下浮0.047元/件。 3、投标人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揽收、验视、装卸、收寄、运输等环节,结算时按环节、按件进行核算,投标人应测算好各环节费用并独立核算报价,不得因招标人对邮件某环节处理流程的改变要求调整其它无调整环节资费;如招标人投入设备后集包效率提升,用人明显减少的,应重新谈判,确定最终结算单价。 4、如遇集团公司、省、市公司对作业流程统一调整,招标人和中标人可以进行谈判确定最终结算单价,如双方谈判无果,招标人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人,协议提前终止,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以上结算单价包含全部管理费和税金。如中标人应承担的考核款项、违约金、损害赔偿等款项,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6、耗材(除袋牌、大面单外)均由中标人承担。 7、投标人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量多区间对应的报价必须比量少区对应的报价低,否则做废标处理。 8、以不含税报价计算投标人价格分,税费按实结算。 9、采购方案中测算最高限价是基于需求中明确的业务量区间、各业务量区间测算标杆值、工作时长、人员配置等确定的,如以上基础数据与实际情况发生较大偏差则会影响采购结果的执行(投标人无法履约)或本单位成本压降力度不足。 |
标包2:淮阴区分公司
标包 |
收寄方式 |
月日均业务量(万件) |
预估总量(万件) |
不含税限价 (元/件) |
权重1 |
权重2 |
标包2:淮阴区分公司 |
揽收 |
P≤4 |
430 |
0.128 |
26% |
50% |
4<P≤5.8 |
1000 |
0.127 |
61% |
|||
5.8<P |
220 |
0.119 |
13% |
|||
混合收寄 |
P≤3 |
420 |
0.024 |
41% |
6% |
|
3<P≤4 |
609 |
0.020 |
49% |
|||
4<P |
126 |
0.019 |
10% |
|||
前置集包 |
P≤1.5 |
207 |
0.137 |
25% |
28% |
|
1.5<P≤2.5 |
540.1 |
0.133 |
63% |
|||
2.5<P |
110.5 |
0.124 |
12% |
|||
交邮 |
P≤4 |
430 |
0.041 |
28% |
16% |
|
4<P≤5.8 |
1000 |
0.038 |
60% |
|||
5.8<P |
220 |
0.036 |
12% |
|||
1、揽收和交邮两个环节按自然月日均揽收业务量落档结算;混合收寄按照月日均集中收寄业务量落档结算;前置集包按照每日最少送富准路集包场地集包量(1.9万件)外的月日均集包业务量落档结算。 2、仓内客户无车辆费用按揽收价格下浮0.043元/件。 3、如遇集团公司、省、市公司对作业流程统一调整,招标人和中标人可以进行谈判确定最终结算单价,如双方谈判无果,招标人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人,协议提前终止,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4、以上结算单价包含全部管理费和税金。如中标人应承担的考核款项、违约金、损害赔偿等款项,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5、耗材(除袋牌、大面单外)均由中标人承担。 6、投标人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揽收、验视、装卸、收寄、运输等环节,结算时按环节、按件进行核算,投标人应测算好各环节费用并独立核算报价,不得因招标人对邮件某环节处理流程的改变要求调整其它无调整环节资费;如招标人投入设备后集包效率提升,用人明显减少的,应重新谈判,确定最终结算单价。 7、投标人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量多区间对应的报价必须比量少区对应的报价低,否则做废标处理。 8、以不含税报价计算投标人价格分,税费按实结算。 9、采购方案中测算最高限价是基于需求中明确的业务量区间、各业务量区间测算标杆值、工作时长、人员配置等确定的,如以上基础数据与实际情况发生较大偏差则会影响采购结果的执行(投标人无法履约)或本单位成本压降力度不足。 |
标包3:涟水县分公司
标包 |
收寄方式 |
月日均业务量(万件) |
预估总量(万件) |
不含税单价 (元/件) |
权重1 |
权重2 |
标包3:涟水县分公司 |
揽收 |
P≤4 |
608.0 |
0.1441 |
42% |
52% |
4<P≤5.5 |
423.0 |
0.1311 |
26% |
|||
5.5<P |
554.0 |
0.1218 |
32% |
|||
混合收寄 |
P≤3 |
532.5 |
0.0267 |
42% |
8% |
|
3<P≤5 |
407.0 |
0.0235 |
29% |
|||
5<P |
500.0 |
0.0191 |
29% |
|||
前置集包 |
P≤1 |
184 |
0.1355 |
27% |
23% |
|
1<P≤2 |
140 |
0.1315 |
20% |
|||
2<P |
482 |
0.1050 |
53% |
|||
交邮 |
P≤4 |
608.0 |
0.0417 |
41% |
17% |
|
4<P≤5.5 |
423.0 |
0.0408 |
27% |
|||
5.5<P |
554.0 |
0.0382 |
32% |
|||
1、揽收和交邮两个环节按自然月日均揽收业务量落档结算;混合收寄按照月日均集中收寄业务量落档结算;前置集包按照每日最少送富准路集包场地集包量(1.9万件)外的月日均集包业务量落档结算。 2、如遇集团公司、省、市公司对作业流程统一调整,招标人和中标人可以进行谈判确定最终结算单价,如双方谈判无果,招标人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人,协议提前终止,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以上结算单价包含全部管理费和税金。如中标人应承担的考核款项、违约金、损害赔偿等款项,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4、耗材(除袋牌、大面单外)均由中标人承担。 5、投标人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揽收、验视、装卸、收寄、运输等环节,结算时按环节、按件进行核算,投标人应测算好各环节费用并独立核算报价,不得因招标人对邮件某环节处理流程的改变要求调整其它无调整环节资费;如招标人投入设备后集包效率提升,用人明显减少的,应重新谈判,确定最终结算单价。 6、投标人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量多区间对应的报价必须比量少区对应的报价低,否则做废标处理。 7、以不含税报价计算投标人价格分,税费按实结算。 8、采购方案中测算最高限价是基于需求中明确的业务量区间、各业务量区间测算标杆值、工作时长、人员配置等确定的,如以上基础数据与实际情况发生较大偏差则会影响采购结果的执行(投标人无法履约)或本单位成本压降力度不足。 |
标包4:洪泽区分公司
标包 |
环节 |
月日均业务量(万件) |
预估总量(万件) |
不含税限价 (元/件) |
权重1 |
权重2 |
|
标包4:洪泽区分公司 |
快包揽收 |
揽收 |
P≤1.5 |
143.8 |
0.118 |
20% |
38.7% |
1.5<P≤3 |
357.3 |
0.099 |
42% |
||||
3<P |
361.2 |
0.089 |
38% |
||||
混合收寄 |
P≤1.5 |
79.0 |
0.020 |
13% |
5.5% |
||
1.5<P≤3 |
238.5 |
0.019 |
37% |
||||
3<P |
329.2 |
0.018 |
50% |
||||
前置集包 |
P≦1.5 |
129.4 |
0.0985 |
17% |
34.4% |
||
1.5<P≦3 |
321.6 |
0.0969 |
41% |
||||
3<P |
325.1 |
0.0962 |
42% |
||||
快包交邮 |
P≦1.5 |
95.1 |
0.0425 |
18% |
10.8% |
||
1.5<P≦3 |
236.3 |
0.0409 |
42% |
||||
3<P |
238.9 |
0.0381 |
40% |
||||
标准快递 |
标快揽收 |
P≤1 |
75.56 |
0.125 |
88% |
4.9% |
|
P>1 |
10.3 |
0.124 |
12% |
||||
二扫封发(含装车) |
P≤1 |
75.56 |
0.0704 |
88% |
2.8% |
||
P>1 |
10.3 |
0.0698 |
12% |
||||
标快交邮 |
51.516 |
0.1243 |
/ |
2.9% |
|||
1、揽收、混合收寄、和前置集包三个环节按自然月日均揽收业务量落档结算;交邮(快包和标快)费用按照中标人实际交邮数量落档结算。 2、如遇集团公司、省、市公司对作业流程统一调整,招标人和中标人可以进行谈判确定最终结算单价,如双方谈判无果,招标人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人,协议提前终止,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以上结算单价包含全部管理费和税金。如中标人应承担的考核款项、违约金、损害赔偿等款项,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4、耗材(除袋牌、大面单外)均由中标人承担。 5、投标人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揽收、验视、装卸、收寄、运输等环节,结算时按环节、按件进行核算,投标人应测算好各环节费用并独立核算报价,不得因招标人对邮件某环节处理流程的改变要求调整其它无调整环节资费;如招标人投入设备后集包效率提升,用人明显减少的,应重新谈判,确定最终结算单价。 6、投标人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量多区间对应的报价必须比量少区对应的报价低,否则做废标处理。 7、以不含税报价计算投标人价格分,税费按实结算。 8、采购方案中测算最高限价是基于需求中明确的业务量区间、各业务量区间测算标杆值、工作时长、人员配置等确定的,如以上基础数据与实际情况发生较大偏差则会影响采购结果的执行(投标人无法履约)或本单位成本压降力度不足。 |
标包5:盱眙县分公司
标包 |
环节名称 |
月日均业务量(万件) |
预估总量(万件) |
不含税限价 (元/件) |
权重1 |
权重2 |
|
标包5:盱眙县分公司 |
快包揽收 |
揽收 |
P≤2 |
344.7 |
0.1294 |
37.2% |
38.2% |
2<P≤3 |
382.0 |
0.1208 |
38.5% |
||||
3<P |
267.0 |
0.1134 |
25.3% |
||||
混合收寄 |
P≤1.5 |
187.5 |
0.0179 |
27.2% |
3.9% |
||
1.5<P≤2.2 |
310.3 |
0.0163 |
41.0% |
||||
2.2<P |
247.5 |
0.0151 |
30.2% |
||||
前置集包 |
P≤2 |
324 |
0.1310 |
37.4% |
36.2% |
||
2<P≤3 |
351 |
0.1173 |
36.3% |
||||
3<P |
250 |
0.1154 |
25.4% |
||||
交邮 |
21.9 |
0.17 |
/ |
11.8% |
|||
单一客户揽收 |
34.77 |
0.4662 |
/ |
5.2% |
|||
特快 |
电商特快揽收 |
P≤4 |
47.5 |
0.32 |
50.0% |
4.7% |
|
p>4 |
0.30 |
50.0% |
|||||
1、揽收和交邮两个环节按自然月日均揽收业务量落档结算;混合收寄按照月日均集中收寄业务量落档结算;交邮费用按照中标人实际交邮数量结算;单一客户揽收仅指上海WYSJ制品有限公司。 2、如遇集团公司、省、市公司对作业流程统一调整,招标人和中标人可以进行谈判确定最终结算单价,如双方谈判无果,招标人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人,协议提前终止,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以上结算单价包含全部管理费和税金。如中标人应承担的考核款项、违约金、损害赔偿等款项,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4、耗材(除袋牌、大面单外)均由中标人承担。 5、投标人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揽收、验视、装卸、收寄、运输等环节,结算时按环节、按件进行核算,投标人应测算好各环节费用并独立核算报价,不得因招标人对邮件某环节处理流程的改变要求调整其它无调整环节资费;如招标人投入设备后集包效率提升,用人明显减少的,应重新谈判,确定最终结算单价。 6、投标人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量多区间对应的报价必须比量少区对应的报价低,否则做废标处理。 7、以不含税报价计算投标人价格分,税费按实结算。 8、采购方案中测算最高限价是基于需求中明确的业务量区间、各业务量区间测算标杆值、工作时长、人员配置等确定的,如以上基础数据与实际情况发生较大偏差则会影响采购结果的执行(投标人无法履约)或本单位成本压降力度不足。 |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高于6%。(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3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近三年来服务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以单价为结算单位的,须提供相对应的结算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须在服务区域范围内有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在服务区域范围内设立服务机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5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需有至少1名专职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日常运作,且项目经理需具备至少大专学历和2年以上管理经验,负责整个项目对接和作业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10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办理CA证书及招标文件下载: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文件费用(电汇缴费并上传缴费凭证,平台暂无支付功能)→确认报名成功→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 808 6131或CA客服电话400 7888 550 (周一~周五9:00-17:00)。
其中,文件缴费及下载流程如下:
(1)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zhukeyu.jswy@chinaccs.cn)中,(PDF命名方式:淮安快包揽收、集包包1/2/3+投标人名字全称)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朱柯宇,电话:13382331765)确认邮件收取成功。(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5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淮安快包揽收、集包包1/2/3+标书费)”。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户 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2835087
(3)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报名单位需将支付成功的凭证截图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系统,同时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6月27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在报名期内及时完成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报名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签到。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07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2023年07月19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及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地点:淮安市淮海南路130号邮政大厦七楼708会议室。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携带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开标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
(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当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同时,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包括公章的电子签章及人名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5)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将操作失败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如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但解密异常,或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6.开标
6.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后尽快完成线上投标文件的解密,并自行查看开标结果。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6.3开标地点:淮安市淮海南路130号邮政大厦七楼708会议室
6.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jszbtb.com);中国邮政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项目答疑联系人)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淮海南路130号
联 系 人:张西安
电 话:0517-83975678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B座10楼
联 系 人:朱柯宇、谷宏宇、刘雷、张天洋
电 话:13382331765
电子邮件:zhukeyu.jswy@chinaccs.cn
2023 年 0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