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采购(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CYHNMGFH-2023-15)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邀请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拟通过本项目引入供应商为采购人及辖内二级分行提供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全流程工作、采购过程中的咨询服务等,服务期限为3年。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成交份额划分:
序号 |
实施地域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1 |
区分行本部 |
3个 |
2 |
盟市分行 |
4-12个 |
(四)合同有效期:本合同应于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3年且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双方之间的所有索赔已结清。
(五)最高限价:
(1)制作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招标文件的含税成本费用最高含税限价为500元/个项目(不划分包或标段)或500元/个包或500元/个标段。
(2)代理服务费参照在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确定的收费标准上进行含税折扣报价,最高含税限价为1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含税限价的,将被否决。
(六)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通用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5)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
④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⑤已被采购人纳入取消其一年内参加采购项目资格的,且在禁入期内的。
⑥已被邮政集团公司、邮储银行总行及内蒙古分行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的,且在禁入期内的。
⑦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⑩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6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7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7?8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7?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其所代理的制造商也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如项目划分包或标段,则项目指包或标段。
(二) 专用资格条件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具备采购代理服务业绩一份。
(三)技术规范书中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应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与管理,定期组织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等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保证拥有一定数量能够编制采购/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评审的相应专业人员;建立合理有效的考核与激励机制,保证专业人员队伍稳定。服务团队所有人员应当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3年及以上招标采购方面工作经验。证明材料:(1)本科及以上学历证明;(2)自2019年1月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的采购公告证明(采购公告中应当包含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人员姓名、公告发布时间等评审关键信息)。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应有从事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一)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16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与丁香路交汇处的巨海城八区2#综合楼3楼采购部。
(三)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签字盖章扫描件及电子可编辑版(材料模版详见公告附件)。
须将上述报名文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采购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采购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中。纸质采购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日内寄出。
(四)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零 元(¥ 0 元)整,售后不退。
(一)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与丁香路交汇处的巨海城八区2#综合楼8楼会议室。
(三)本次磋商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递交文件并进行磋商,特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五)磋商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发布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与丁香路交汇处的巨海城八区2#综合楼
邮编:010010
采购人联系人:武女士
采购人联系方式:0471-5100548
监督电话:0471-5100471
2023年6月15日
公告附件: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采购(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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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YCYHNMGFH-20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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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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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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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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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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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购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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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
购买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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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邮箱 |
购买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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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购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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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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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日期 |
购买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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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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