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清市分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采购(二次采购)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6-14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清市分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采购(二次采购)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福清市分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采购(二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清市分公司食堂外包服务采购(二次采购)。

  2.项目编号:FJSXZB2023069-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评审方及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采购内容(规模及范围)及要求使用范围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第三章。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简要需求或要求

  服务期限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合同包预算

  (含税)

  磋商保证金

  1

  1-1

  福清市分公司食堂外包服务

  福清邮政分公司职工食堂外包,福清邮政分公司职工食堂采用半包方式,即提供烹饪、综合服务、其他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壹年

  厨师服务工时费最高限价30元/小时/人、综合服务工时费最高限价22.5元/小时/人、其他服务工时费最高限价20元/小时/人

  预计外包费用39万元(含税)

  0.78

  注:

  1、以上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2、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供应商应以包括货物或服务或工程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人员福利、服装费、加班费、人员保险(医社保及商业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所报价格为包干价,所有报价均为含税价。

  4、报价要求: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或合同包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本项目须以人民币报价,除应急情况需成交供应商额外提供服务的费用以外,磋商文件所述所有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任何计算错误皆视为已获双方接受。

  供应商报价时须综合考虑合同期内劳务人员的劳动纠纷风险、用工风险等一切责任与风险。供应商就本项目标的内容所报的价格在成交后的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若因成交供应商责任而导致的招标方依据合同条款对成交供应商的扣款处罚除外)。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载明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项目。);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供应商应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或因疫情原因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则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条件:

  ①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未发生法律纠纷的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②磋商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磋商小组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磋商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竞争性磋商)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④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⑤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⑦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制度,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范等。

  ⑧其他资格条件:磋商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承诺与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3年06月14日至 2023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可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楼701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区报名;异地供应商可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报名的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填写清楚后传真(0591-87600110)或发电子邮件(fjsxzb@163.com)至本公司。未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获取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7.3未经报名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响应磋商)。递交响应文件时磋商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磋商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3年06月14日至 2023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2获取地点及方式:从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06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3年06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的公告信息在以下媒介发布,请供应商关注:

  (1)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chinapost.com.cn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3)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除以上媒介外,采购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在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获取的信息概不负责。

  13.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水头路10号

  联系人: 许武     

  联系方法:0591-87579079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人:郑淑明、黄季红、陈专

  联系方法:0591-83508520

  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缴交及退还磋商保证金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91-88012899 传真:0591-87600010

  电子邮箱:fjsxzb@163.com

  附1:账户信息

  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缴交磋商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  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费用/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报名费用/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的报名费用/磋商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