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NJJ2023050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行-盘锦市分行驾驶员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9.6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行-盘锦市分行驾驶员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行-盘锦市分行驾驶员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行-盘锦市分行驾驶员服务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
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
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
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6.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
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7.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次公开招标禁止响应人挂靠和分包
10.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
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
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
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3.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承诺提供给招标人的服务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
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如果招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面临第三方提出诉讼、索
赔、指控等,投标人应积极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和开支(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开支)。
1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有近两年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驾驶员服务(至少 1 处)的成功经验(需
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且服务时间超过 1 年以上。
1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6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6 月 19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领取方式:现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近两年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2、支持线上报名(邮件方式):即在规定时间内(将招标文件费用汇款至“户名: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帐号:2100 1404 0010 5908 1299”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 份证、近两年业绩、汇款凭证(采用汇款方式的须以单位账户汇出)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 PDF 文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njj88566@163.com),邮件主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盘锦市分行-盘锦市分行驾驶员服务项目”,并在邮箱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以上资料后,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铁西新玛
特 802 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铁西新玛
特 802 室)
七、其他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 本项目拟确定 1 家供应商,负责盘锦市分行驾驶员服务项目,预计配备 4 人。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1.4 项目预算:合同期间预算总额 19.6 万元.包括人工费用,相关税金以及不可预见费等费
用。
1.5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时间:2023 年 6 月 12 日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铁西新玛特 806 室)1、领取方式:现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法人资格证明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近两年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2、支持线上报名(邮件方式):即在规定时间内(将招标文件费用汇款至“户名:辽宁金 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帐号:2100 1404 0010 5908 1299”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 近两年业绩、汇款凭证(采用汇款方式的须以单位账户汇出)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 PDF 文件 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njj88566@163.com),邮件主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行-盘锦市分行驾驶员服务项目”,并在邮箱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以上资料后,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500 元/本,售后不退。
2.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
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4.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www.chinapost.com.cn)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5.其他: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根据采购管理制度,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
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两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在第二次公开采购报名截止后,根
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重新拟定该项目的采购方案,按照公开
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流程;
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在第二次
公开采购报名截止后,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重新拟定该采购项
目的采购方案,按照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流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行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 127 号
联 系 人:赵宏丽
电 话:0427-26632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 37 号铁西新玛特 806 室
联 系 人: 杨添舒、徐帅
电 话: 024-31086855-805
电子邮件: lnjj885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