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zcg〔2023〕04号)
一、采购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2023年员工体检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9.58万元,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根据中国邮储银行宿州市分行需求,拟开展2023年员工体检采购项目,采购预算约59.58万元,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包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2023年员工体检采购项目,入围供应商三名,合作期限一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2023年员工体检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国家工商注册登记或国家卫生部门批准备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证范围包含健康体检;
3.供应商需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能力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②供应商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人员;
备注:(1)“本地”系指:宿州市;(2)供应商如在本地注册成立的,则须提供营业执照;供应商如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则须提供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在响应截止时间,响应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1:(1)-(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网站截图,(5)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承诺。
注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响应人为联合体的,对响应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6)响应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响应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响应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6.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响应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12日9时00分到2023年06月1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邮件领取,按照第七条其他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后形成扫描件发至邮箱szcg3050117@163.com。联系人:吕女士,联系电话:0557-3050117。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3年06月20日09时00分
磋商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二楼会议室(宿州市汴河中路859号)。本次采购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六、其他
1.报名资料:营业执照、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及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每份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名后若放弃磋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天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将承担采购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2.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网站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
地 址:宿州市汴河中路859号
联 系 人:吕女士
电 话:0557-305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