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遂昌县分公司汽车修理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SPOST-FW-2023008)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应答人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遂昌县分公司汽车修理外包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LSPOST-FW-2023008。
1.3 项目概况:本次项目需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遂昌县分公司汽车修理服务。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5.1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成交1-2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44万元(含税)。
标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报价要求 |
评分权重 |
服务期(月) |
成交单位(家)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 (万元) |
1 |
遂昌县分公司大小型(轻型以上)车辆维修服务 |
1.维修内容包括一级、二级车辆维护,大、中、小修理,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第7号令)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交通运输部【2019】第20号令)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不含保险维修和新购车辆的免费保修项目)。2.车辆概况(见附件一,车辆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根据采购人内部调整及车辆实际调动情况而定)服务车辆约22辆。 |
工时费折扣率≤100% |
50% |
24 |
1-2 |
44 |
零配件折扣率≤100% |
50% |
(二)服务期限:24个月。
(三)服务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
(四)应答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应答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五)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六)车辆数量:22辆。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应答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2.4应答人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应具有从事汽车修理服务类似业绩(统计时间为自2019年1月1日起,按合同签订日期计算;应答人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并加盖公章,其他证明、证书一律无效,原件备查)。
2.5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6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7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应答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10应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应答: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6月6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0571-82637830。
3.2采购文件售价按500元/本收取,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注册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14:00:00(北京时间)
4.2 递交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2号中国邮政大楼6楼会议室。
4.3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应答人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应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如有)。
4.4 逾期或未密封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4.5 磋商将于应答文件递交后进行,应答人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公告。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578-2112148。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2号 |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
联系人:蓝老师 |
邮 编:310000 |
电 话:0578-2710282 |
项目负责人:赵阳君、姜亮亮 |
电子邮件:/ |
项目联系人:姜亮亮 |
电 话:15957785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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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jiangliangliang.gyl@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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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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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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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3110830019310008562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