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警邮车管项目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警邮车管项目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采购内容
1.1项目概述:
根据工作需要,采购人委托供应商提供以下车管业务服务: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服务、收集办理业务所需材料、接听来电处理投诉和业务回访、车驾管业务审核收费、业务归档、打印档案材料并装订、打印制作牌证、清点并封装证件、扫描档案资料和送档等。
1.2服务内容:
(1)业务前台咨询受理服务: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收集办理业务所需材料。
(2)话务服务:接听来电、处理投诉、对业务进行回访。
(3)审核受理服务:制作业务台账、审核受理由各渠道申请的业务、收费打印发票、整理打印所需送档材料。
(4)制证服务:打印制作牌证、每日进行业务归档及装订归档材料。
(5)邮件封装服务:对即将进行封装的证照进行复核、封装证件、清点数量及打包邮件。
(6)档案扫描服务:检查归档材料是否齐全准确、扫描录入档案信息、每周按业务进行分类送档。
1.3服务范围:
南宁市车管所(五一路110号)及车管警邮各站点。若后续项目站点调整则工作地点随之相应调整。
1.4用工要求:
(1)外包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2)供应商提供人员的学历层次应在大专及以上,特别优秀者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度放宽。
(3)供应商入职人员必须至市及以上或双方约定的医院体检,合格者方可被供应商录用。
(4)外包人员上岗前由采购人配合供应商开展技能培训及考核并取得相应资质。
1.5结算方式:
按照业务总量对应档位单价计算,每月业务外包费用(含税含管理费)=每月业务量*业务单价-业务项目考核。
(1)每月业务量按照采购人及采购人客户系统数据为准,若采购人及采购人客户系统未能取到数据,则按照双方对账确认的对账单进行确认。
(2)业务项目考核具体如下:
A、当月KPI考核指标得分等于100分的,不扣减供应商服务费。
B、当月KPI考核指标得分95-99分的,扣减100元/月供应商服务费用。
C、当月KPI考核指标得分85-94分,扣减200元/月供应商服务费用。
D、当月KPI考核指标得分低于85分,扣减500元/月供应商服务费用。
(3)该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1)服务期内,采购人按月向供应商支付上月业务外包费。每月月初双方验收上月服务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服务清单并在审核无误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服务清单如下:
①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按上月服务完成量相适应的合格等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的付款通知书壹份;
③ 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的服务验收单。
2)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相应金额、以采购人为抬头、以供应商为服务单位、符合国家规定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等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之日起5天内送达采购人。
3)供应商承诺其开具等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供应商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等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应商开具合格等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成交原则:
(1)本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由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成交。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得分与报价得分均相同时,按服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成交。
(2)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比选采购公告;若重新发布比选采购公告后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不变,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如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需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经比选小组判定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评审。
(4)若两次比选采购公告均无人响应,则本次采购项目终止。后续处理方式为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重新调整需求,另行组织采购。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含关联公司),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登记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4、供应商具备人力外包服务资质,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项目报名
1、办理CA证书及招标文件下载: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代理机构负责人审核投标人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缴纳文件费用→确认报名成功→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086131或CA客服电话4007888550(周一~周五9:00-17:00)。
2、报名时间: 2023 年6月2日8: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6月6日18:00:0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3、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操作。
4、报名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9:30:00。
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3、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
4、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16层综合办公室采购组。投标人可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 “签到”流程。逾期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将被拒绝。
5、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包括公章的电子签章及人名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6、开标、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将操作失败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2)如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但解密异常,或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3)开标现场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系统故障、维护导致投标人已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唱标、评标的,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6月9日9:30:00整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规定的时间内对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出现无法解密的情形以纸质文件为准。无法解密的电子文件又无纸质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71-5810182
电子邮件:496525652@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