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法院专递文书打印机维保 及耗材配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3-06-01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法院专递文书打印机维保

  及耗材配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法院专递文书打印机维保及耗材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法院专递文书打印机维保及耗材配件采购项目

  2.2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银川市分公司法院专递文书打印机(富士施乐彩色打印机C2560)维保及耗材配件。预算金额130072元。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询价文件。(供应商须清楚了解本项目存在无订单或订单量小等风险因素,采购人不承担实际采购量与预计需求量差异对供应商的任何影响,具体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2.3 服务期:1年。

  2.4 供货时限:自下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安装服务。

  2.5 供货地点: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9号。

  2.6 公告期限:3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耗材配件及维修官方授权证书;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书)

  3.7供应商间无投资参股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4.1请供应商于2023年6月1日上午9时至2023年6月5日下午18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468893966@qq.com即可,报名资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有效期内的耗材配件及维修官方授权证书、业绩清单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领取电子版询价文件。

  5.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 下午15:00(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2号

  联 系 人:李  娜  马旭婵          电    话:0951-692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