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金融网点小型业务库技防设备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编号:QYYZ-CG-2023-007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金融网点小型业务库技防设备项目
3.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6.7万元(含税)。
4.采购内容:网络报警主机、相关密码键盘、模块、智能微波红外多鉴探测器、数字震动探测器等器材、配(辅助)件,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和联网。
(1)详细要求请参阅比选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本项目最终选定唯一的合格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处理;
(4)项目预算为非实际发生金额。买卖双方的结算以买方基于其经营需求向供应商实际采购的数量为准。供应商报价时请充分考虑自身的生产、销售等各方面的能力,以及市场风险等因素。买方不承担实际采购金额与年度预测采购金额差异对供应商的任何影响。
5.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响应时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响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复印件;若为非粤企业的供应商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需提供资格证复印件。
(4)信誉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近三年曾有行政处罚记录;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曾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成交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响应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5)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6.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 5月30 日至2023年6 月1日(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有意向者可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比选报名表》扫描发送到采购人联系人邮箱,采购人联系人确认其资料无误后,将比选文件电子版通过回邮的方式发送意向者联系人邮箱。
7.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 6月6 日9:00 -9:30(北京时间)。
8.递交响应文件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7号邮政综合大楼七楼。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23年6月 6 日9:30(北京时间)。
10.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等平台发布信息,并视为有效送达。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特别说明
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次采购,不做出任何解释说明。
12.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记东
联系电话:13926677320,邮箱:185173791@qq.com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东15号区银泉路邮政综合大楼
附件:比选报名表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2023年5月30日
比选报名表
项目编号 |
QYYZ-CG-2023-007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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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金融网点小型业务库技防设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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