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川市分行2023-2024年武装押运服务项目 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WS23F002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三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4 第三章:合同草案 27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28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川市分行2023-2024年武装押运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川市分行2023-2024

2023-05-17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川市分行2023-2024年武装押运服务项目

  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WS23F002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三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川市分行2023-2024年武装押运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川市分行2023-2024年武装押运服务项目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项目编号:WS23F002

  二、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川市分行2023-2024年武装押运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银川市分行2023-2024年武装押运服务(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二)服务期限:两年

  四、最高磋商限价:

  最高磋商限价120万元/年。磋商供应商磋商报价如高于最高磋商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磋商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磋商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磋商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磋商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磋商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磋商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磋商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磋商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磋商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磋商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磋商供应商(含此磋商供应商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提供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提供法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磋商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信用中国”网站截图须清晰体现行政处罚数量、黑名单数量,如以上两项数量不为0则应将处罚内容截图(或黑名单内容截图)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须清晰体现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记录,如存在,则应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日期、公布日期等内容截图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磋商时间截止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统一查询的信息为准);

  4.磋商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服务范围包含押运服务,提供证书原件;

  5.提供参加本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提供磋商供应商控股管理关系情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记录等),并出具申报不实责任承诺函(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不存在高层交叉任职、由同一自然人代理投标的情况”等内容),提供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7.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的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注:磋商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上资格条件,且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否则应答无效。

  六、应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邮箱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4日(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2时-5时;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17时00分)提供以下报名资料:①应答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应答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可在金采网上下载)②资质要求中1-4项有效资质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237871253@qq.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磋商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磋商供应商邮箱。

  2.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川市国际商贸城支行

  账    号:964001010000600330(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简称)

  3.磋商公告期限:2023年5月17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17时00分止。

  七、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

  1.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15时00分,逾期递交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磋商地点: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50号建设大厦11楼1103室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3年6月2日15时00分

  磋商地点: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50号建设大厦11楼1103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分行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303号        

  联系人:金玲

  电  话:0951-5031087                 

  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万达中心B座1720室

  联 系 人:丁莎莎

  电    话:17395043747

  关于严禁“围标串标”的告知书

  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开、公正开展,保障采购活动中各方合法权益,在此谨郑重告知各应答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相关制度,依法从事应答和其他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采购人监督。

  二、严禁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应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应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三、应答人相互串通应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应答的,应答人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的,中选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同时,按照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视情况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灰名单或黑名单。针对列入灰名单的供应商,将对其进行降低等级或直接取消其供应商资格、或取消其在一段时间内参加邮储银行新采购项目的资格;针对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将永久取消其参加邮储银行新采购项目的资格。

  采购人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玲

  联系方式:0951-5031087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前附表是对 “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目号

  内容

  9

  响应文件的组成

  9.1

  磋商供应商须按以下部分组成编写和装订投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报价基本文件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3、磋商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4、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采用U盘储存单独密封递交,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完整版的扫描版,按照分目录进行分段扫描)。(若对此项有疑问,请致电采购代理公司咨询)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1、提供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提供法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磋商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信用中国”网站截图须清晰体现行政处罚数量、黑名单数量,如以上两项数量不为0则应将处罚内容截图(或黑名单内容截图)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须清晰体现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记录,如存在,则应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日期、公布日期等内容截图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磋商时间截止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统一查询的信息为准);

  4、磋商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服务范围包含押运服务,提供证书原件;

  5、提供参加本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提供磋商供应商控股管理关系情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记录等),并出具申报不实责任承诺函(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不存在高层交叉任职、由同一自然人代理投标的情况”等内容),提供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7、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的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8、商务条款偏离表。

  9、以表格形式分别列明供应商的类似业绩,并提供上述单位相应的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页、合同金额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及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清晰的证明文件。

  10、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公司人员状况、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情况,公司在质量管理、客户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11、企业情况信息表。

  12、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13、采购廉洁承诺书。

  14、其他体现供应商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15、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16、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条款应答页码对应表。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条款偏离表;

  2、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

  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应针对采购文件第五章要求,依据所提供服务如实逐条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供应商必须明确回答,否则供应商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采购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应答被否决;

  3、供应商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注1:响应文件须包含上述部分内容,并按规定的时间递交。

  注2:供应商编制上述文件时,本采购文件第四章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

  注3:在响应文件正本中,以上部分内容需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4:供应商如未按照采购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文件及证明材料,导致响应文件不完整的,其应答可能被否决。

  注5: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的文件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内容清晰,否则,其应答可能被否决。

  注6:本项目不接受应答备选方案。

  9.2

  供应商资质要求:

  1、提供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提供法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磋商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信用中国”网站截图须清晰体现行政处罚数量、黑名单数量,如以上两项数量不为0则应将处罚内容截图(或黑名单内容截图)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须清晰体现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记录,如存在,则应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日期、公布日期等内容截图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磋商时间截止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统一查询的信息为准);

  4、磋商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服务范围包含押运服务,提供证书原件;

  5、提供参加本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提供磋商供应商控股管理关系情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查询记录等),并出具申报不实责任承诺函(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不存在高层交叉任职、由同一自然人代理投标的情况”等内容),提供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7、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的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13

  磋商报价(严格按照采购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填写报价)

  13.2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对《技术(服务)规范》中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响应,不得拆分。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2、供应商对采购人《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范围以外的报价或赠与、免费提供等内容,采购人评审时不予考虑。

  3、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磋商报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所有有效应答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磋商报价。

  4、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否则,将可能导致应答被否决。

  5、报价如有一次性优惠,必须明确优惠比例,且明确对应分项报价表中的各分项优惠比例;如没有明确,将视为所有报价均等比例优惠。

  14

  报价货币

  14.1

  报价货币:人民币

  15

  报价保证金

  15.1

  报价保证金形式:电汇或转账(不接受个人电汇或转账)

  报价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

  开户名称: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川市国际商贸城支行

  账    号:964001010000600330

  报价保证金有效期:同应答有效期。

  报价保证金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转账形式缴付至采购代理。电汇或转账时须在留言处注明“(项目编号/包号)保证金”字样。                

  16

  报价有效期

  16.1

  报价有效期:90个日历日

  17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正本1份,副本4份 ,电子版1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完整版的扫描版(按照分目录进行分段扫描),并采用U盘储存单独密封递交)。

  所有文件资料均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牢固,双面打印,页码清晰,不允许活页装订。

  19

  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15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50号建设大厦11楼1103室

  22

  磋商

  22.1

  磋商时间:2023年6月2日15时00分

  磋商地点: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 50 号建设大厦11楼1103室

  35

  成交服务费及公证费

  35.1

  成交服务费及公证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相关规定计取。

  收取形式:公户转账

  收取账户:

  (1)户  名: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行:宁夏银行总行营业部

  (3)账  号:01000140900012821            

  收取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2.公证费按照1200元计取。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标注“*”的条款为必须满足的条款,如不满足,其应答将被否决)

    • 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技术(服务)规范”中所述项目服务采购。

  1.2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分行。

  2.2“采购代理”系指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采购方”系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采购人。

  2.4“供应商”系指收到采购邀请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5“最终用户”系指服务使用单位。

  2.6“服务”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第五部分的规定提供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供应商

  1.  
  2.  

  3.1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4、磋商费用

  4.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该费用。

  二、采购文件说明

  5、采购文件的构成

  1.  
  2.  

  5.1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草案。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6、采购文件的澄清

  6.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采购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予以确认。

  6.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采购人/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6.3采购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6.4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将所需澄清的问题一次性提出,并在采购文件所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代理机构,逾期的澄清要求将不被接受。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7、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应答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应答可能被否决。

  8、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

  8.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8.2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第四章附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

  11、报价

  11.1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四章中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格式填写报价。

  11.2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11.3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报价货币

  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币种填报。

  13、报价保证金

  13.1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金额的报价保证金。

  13.2报价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3.3报价保证金使用人民币表示,并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方式递交。

  13.4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

  13.5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

  13.6成交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缴付成交服务费并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回。

  13.7若发生下列情况,代理机构有权没收报价保证金:

  1)如果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2)成交供应商如果:

  i.未根据第30条规定签订合同;

  ii.未按第32条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

  14、报价有效期

  14.1响应文件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报价有效期不足的报价将视为非响应性应答被予以拒绝。

  14.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往来。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报价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

  15、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并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5.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书面形式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需加盖骑缝章,未曾修改的印刷样本除外。

  15.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15.4传真或邮递报价概不接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封装要求如下:

  响应文件的正本及副本全部密封在一个包装内,“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响应文件-正本”或“响应文件-副本”字样,包装上标明“响应文件”字样;

  (2)电子版U盘单独密封递交,包装上标明“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

  16.2密封包装封面均应注明: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称、正本、副本。

  (2)“在  年  月  日  时(磋商日期、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6.3如果未按16.1和16.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7、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地点

  17.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7.2代理机构可按照第6款的规定修改采购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业已规定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报价截止日期履行。

  17.3响应文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地点。

  17.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磋商。

  18、迟交的响应文件

  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响应文件。

  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代理机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

  19.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6和17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磋商”字样。

  19.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至14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代理机构将按13.7条规定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五、竞争性磋商与评审

  20、磋商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0.1递交响应文件后,直至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竞争性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小组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0.2在评审和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竞争性磋商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方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以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其磋商及在磋商中的任何承诺将被拒绝。

  21、评审的原则和方法

  21.1评审原则:

  1)评审过程遵循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

  2)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都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

  21.2评审办法:

  1)磋商小组将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初审,未实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经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澄清和磋商后,将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与澄清和磋商有关的书面补充文件及最终报价;

  3)本次评审将以项目为单位综合考虑价格、商务、技术、服务和供应商最终承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排序(如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如综合得分与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按技术平均得分由高到低排名),以项目为单位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4)评审因素如下:

  本项目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如下:

  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价格30分、商务10分、服务60分。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项目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报价30分,商务10分,服务60分,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项目

  计分内容

  分值

  标准

  1

  报价部分

  (30分)

  磋商报价

  30分

  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30,磋商基准价是指“所有有效磋商报价的最低者”和“所有有效磋商报价的平均值*B”之间数值较高者(B值在磋商现场抽取,取值范围为0.80、0.85、0.90、0.95)。磋商报价小于等于磋商基准价得30分。

  注:磋商报价得分以供应商所报不含税总价报价计算。

  2

  商务部分(10分)

  企业实力

  2分

  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凭证,全部提供得2分,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内容清晰可辨,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类似业绩

  4分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相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4分。

  注:磋商现场需提供合同原件,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内容清晰可辨,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社会责任

  2分

  根据供应商内部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员工权益等社会责任承担情况评分,投标人每具备一项有效的相关证书/奖项得0.5分。有效的相关证书/奖项包括但不限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SA8000社会道德责任标准认证等,若某相关证书已作为本项目的资格条件,则该证书不参与本项评分。

  注:磋商现场需提供相关证书/奖项原件,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内容清晰可辨,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响应文件制作情况

  1分

  供应商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盖章清晰,且提供的电子版响应文件按要求扫描,得1分;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扫描,不得分。

  商务响应情况

  1分

  供应商不能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响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条款的得1分。

  3

  服务

  部分

  (60分)

  服务方案

  20分

  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制定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服务内容的实施计划、措施安排,合同制的用工管理、操作人员岗位要求及职责、业务操作及管理实施措施、组织管理、进度安排等,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

  1. 服务方案整体优秀、内容全面、可行性强、措施详尽具体、思路清晰,得15-20分;
  2. 整体良好、可行性较强、措施比较详尽具体,得8-14分;
  3. 整体一般、可行性一般、措施不够详尽具体,得4-7分;
  4. 整体较差、不具有可行性、无具体措施,得1-3分;

  (5)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或未提供不得分。

  保密要求

  5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保密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

  (1)方案详细完善,有具体措施,保密流程完整的,得4-5分;

  (2)方案包含主要防控要点但仅笼统描述,或针对性措施不够具体的,得2-3分;

  (3)方案基本包含主要要点,但出现少量内容有缺漏、表达不清的,得1分;

  (4)未提供方案,或提供的内容存在明显不足或与本项目情况不符的,不得分。

  应急预案

  5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措施方案,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

  (1)应急措施全面、事故处理程序与方法科学的,得4-5分;

  (2)应急措施较详细、事故处理程序与方法得体的,得2-3分;

  (3)应急措施一般、事故处理程序与方法不完善的,得1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人员管理措施

  10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出的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评分,供应商应对服务人员尤其是持枪人员有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安全法制教育到位,且岗位设置合理,具体要求如下:

  (1)人员配备齐全,岗位设置合理,对服务人员尤其是持枪人员有完备且可行的管理机制,得8-10分;

  (2)人员配备基本齐全,岗位设置较为合理,对服务人员尤其是持枪人员有较好的管理机制,得4-7分;

  (3)人员配备不足,岗位设置一般,对服务人员管理机制较差,得1-3分;

  (4)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设备与工具管理措施

  10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及保管措施进行打分:

  (1)枪支弹药管理及保管措施优于规范书服务指标标准,得8-10分;

  (2)枪支弹药管理及保管措施基本满足规范书服务指标标准的,得4-7分;

  (3)枪支弹药管理及保管措施不完全满足规范书服务指标标准,得1-3分;

  (4)枪支弹药无管理及保管措施的,不得分。

   

  质量控制与风险控制措施

  10分

  供应商拟定项目质量及风险控制措施,项目质量及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所有服务内容建立的内部管理制度、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措施等,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

  (1)控制措施整体优秀、可行性强、措施详尽具体得8-10分;

  (2)整体良好、可行性较强、措施比较详尽具体,得4-7分;

  (3)整体一般、可行性一般、措施不够详尽具体,得1-3分。

  (4)方案内容与无本项目无关或未提供,不得分。

  22、响应文件的初审

  22.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关键条款,包括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响应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等,将被认为是无效响应。

  22.2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存在串通响应行为、是否有弄虚作假行为、星号“★”条款是否满足等作出响应。

  22.3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响应性报价:

  1)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2)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3)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签署;

  4)非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且未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3、竞争性磋商

  磋商小组将分别与通过初步审查的各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并根据各轮次的磋商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和承诺。为保证所有合格供应商的合法权利,整个磋商过程对每个供应商都将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

  24、最终报价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将被拒绝。

  25、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全部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根据21条中规定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应答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5.2本项目公示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公示期为3天。

  26、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 授予合同

  27、合同的授予标准

  27.1除第26款规定外,合同将授予其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综合得分最高并且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其后一位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7.2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在磋商、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拒绝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8、履行合同能力审查

  28.1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进一步审查成交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28.2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拒绝其响应。在此情况下,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29、成交通知书

  29.1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向采购人确认。

  2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31、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32、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第三章:合同草案

  (供应商参考,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封 面)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报价基本文件

  1、报价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服务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报价表

  2.磋商分项报价表(如有)

  3.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条款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资格证明文件

  由(形式)出具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2.供应商将按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响应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是起    天。

  5.根据供应商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章 )                                         

  日期                           

 

  2、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不含税价(元/年)

  增值税税率(%)

  含税价(元/年)

  服务期限

  含税总价(元)

     

  两年

 

  备注

  1.磋商报价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的报价,包括采购人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而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2.投标人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

  3.履行合同期限内,若国家税率发生变化,则合同不含税报价保持不变,税率予以相应调整。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应答作无效处理。

  2.此表须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于“响应文件”中。

  3.“磋商货币”应为人民币。

  4.磋商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采购内容及相关税费。

  5.本表报价供唱价使用。

  6.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7.履行合同期限内,若国家税率发生变化,则合同不含税价保持不变,税率予以相应调整。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3、磋商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不能体现注册资金,须附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全部信息截图及查询网址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进行答应,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

  条款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

  条款号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

  (正/负)

  偏离

  说明

             
             
             
             
             
             

  注:

  1、供应商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按照此表要求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

  3、供应商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采购文件全部商务条款。

  供应商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4、以表格形式分别列明供应商的业绩,并提供上述单位相应的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数量页、合同金额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及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清晰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业绩列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起止时间

  合同金额

  (万元)

  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所在页码

  1

             

  2

             

  ...

             

  供应商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注:

  1、供应商所提供业绩须是已签约完成项目。

  2、业绩证明文件须按照业绩表序号顺序提供。

  3、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货物型号页、数量页、金额页及签字页的复印件。

  4、所有业绩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见,因复印件模糊导致无法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组织架构、主营业务、公司人员状况等方面的能力

 

  6、企业情况信息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年生产能力

 

  组织结构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员工总人数

 

  管理人员

  人数

 

  技术人员人数

 

  维护人员

  人数

 

  系统集成资质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7、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采购代理 /采购人)

  我公司若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中成交,我公司保证在收到本项目成交通知后5日内,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现金或贵公司认可的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盖公章):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8、采购廉洁承诺书

  作为采购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川分行         采购项目的候选供应商,我方郑重承诺:

  一、不向采购方或采购方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等赠送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财物、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赠送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报销应由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为采购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二、不单人约见采购方工作人员或到采购方工作人员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三、不向采购方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审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不通过任何单位或个人向采购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四、不诋毁采购方、其他候选供应商的名誉,不传播与采购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五、积极配合采购方调查、检查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视情节取消我方候选供应商资格、宣布中标、成交或谈判结果无效、终止合同执行,或禁止再次参加采购方组织的采购活动等。   

  候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候选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9、其他体现供应商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10、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11、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条款应答页码对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项

  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应答页码

  备注

  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见采购文件磋商邀请)

     
     
     

  ……

   

  技术*条款

  (参见技术(服务)规范*条款)

     
     
     
     

  ……

   

  注:供应商须在此表“采购文件要求”中填写采购文件中相应全部内容;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

  条款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

  条款号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

  (正/负)

  偏离

  说明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注:

  1、供应商须根据所投技术要求填写此表,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

  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1. 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 “无技术偏离”。

  3、投标人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服务条款。

  2、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

  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应针对采购文件第五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服务如实逐条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否则,将可能导致应答被否决)。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供应商必须明确回答,否则供应商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采购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应答被否决;

  3、供应商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金融资金安全,维护金融秩序,保证正常的武装押运服务,需进行武装押运服务采购工作,签订武装押运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两年。

  二、服务范围及服务质量要求

  (一)押运服务人员资质要求

  1.年龄18至35周岁、身心健康的公民。

  2.原则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品行良好,有组织纪律性,责任心强。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前科。

  5.经过保安服务公司正规培训,持有公安机关发放(备案)的上岗证,法律知识和保安技能达到上岗要求,能做到依法履行保安职责。

  6.已与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

  (二)押运服务人员行为要求

  1.严格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6号)《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条件》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守护押运管理办法》(2018年版)等我行各项管理规定,接受用人机构管理,服从命令,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2.坚守岗位,保持警惕,器械随身,做好警戒,不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情。

  3.形象良好,仪表端庄,着装规范,严禁酒后上岗。

  4.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教育疏导,耐心劝阻。

  (三)武装押运基本要求

  1.运钞须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专用押运车辆,禁止使用其他车辆或步行运钞。

  2.每辆运钞车上车组人员5人,并指定一人任车长。其中2名押运员负责武装护卫,2名解款员负责款箱装卸、运送和交接,做到即开即锁装卸门和款仓门,驾驶员负责车辆行驶安全。

  3.押运期间,车组人员应服从车长统一指挥,押运员应按照属地公安机关要求依法佩带枪支,携带保安员证、公务用枪枪证和持枪证,身着制式保安员服装。押运员、解款员均须穿着防弹衣并戴防护头盔,按照岗位分工和职责要求操作,押运员不得提拿款箱或代办交接手续,解款员不得接触枪支弹药或代替执行警戒。

  4.运钞车应按照既定路线行驶,严禁搭载无关人员和非押运物品;随车人员须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运钞时间、行车路线和押运物品等情况;全程禁止车内吸烟、嬉戏打闹及从事其他与押运无关的活动。

  5.押运过程中,遇有不法侵害或干扰,发现守护区域内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治安、灾害、交通等事故,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枪支弹药和守护目标的安全。

  6.遇有袭击、抢劫等危害守护押运物品、枪支弹药和人员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时,押运人员可以依据《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使用枪支。

  7.押运车辆押运途中发生故障或事故,不能立刻修复、处理的,押运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并立即通知客户单位;所押运现金或者有价证券数额巨大,或者所押运物品特别贵重或者危险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8.押运车辆押运途中,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接受公安交管部门管理;遇公安机关设卡盘查,车上人员不得随意下车,应锁闭车门,对检查人员身份进行核实并向本单位安全保卫部门汇报情况,确认为公安机关检查后应当接受检查。

  (四)武装押运安全操作规程

  1.出库时,两名押运员中一名押运员背对车厢装卸门面向外警戒;另一名押运员在库区交接场地门外守护,护卫出库装车。解款员将提款箱依次放入钞舱内部,不得将提款箱放在驾驶室内。待解款员锁闭钞舱门上车后,两名押运员交替掩护上车,坐在副驾驶位置的押运员锁闭车门后,运钞车方可驶出。

  2.运钞车到达接送款点后,驾驶员按规定位置停车(尽可能靠近目的地,有院落的入院停车),并在交接期间注意观察周边情况,不得下车或熄火。押运员观察确认无异常后交替下车,按要求站位警戒。押运员完成警戒站位,确认环境安全后示意解款员下车作业。解款员装卸款箱、办理款箱交接全过程中,押运员应做好警戒守卫任务。

  3.交接完毕后,押运员护卫解款员返回运钞车作业,然后按照解款员、押运员的顺序依次上车并锁闭车门。

  4.入库时,押运员按出库要求警戒。解款员在入库完毕后检查车厢,锁定钞舱门,告知押运员撤离。押运员须立即归还枪支、弹药及相关证件,填写押运登记簿,驾驶员按照指定位置停放车辆,锁定车门。

  5.运钞车到网点不得熄火,驾驶员不得下车。交接款过程中,押运员和解款员不得吸烟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实行武装押运的押运员,押运期间枪弹不得离身。

  6.离行式自助设备和自助银行装卸款、上门收款的护卫工作比照网点押运执行,押运员全程警戒,护送至交接点。

  (五)持枪人员管理措施

  1.持枪人员是指配枪单位依据《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初审,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查、考核,经省级公安机关审批并发与持枪证件的专职守押人员。

  2.配枪单位人力资源和安全保卫部门应于每年一季度共同组织对持枪人员进行年审,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填写《持枪人员登记表》,报上级安全保卫部门备案。

  3.配枪单位应加强对持枪人员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培训和考察。发现有《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不适合持枪情况的,应立即采取人枪分离措施,收回持枪证件并上缴公安机关,调离押运队伍。

  (六)枪支弹药保管措施

  1.配枪单位应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配备专用智能防暴枪弹柜,集中统一保管枪支、弹药,实行24小时(双人)值守。

  2.枪、弹库(室)应按照公安部《枪支弹药的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GA 1016—2012)进行建设和管理,枪、弹库(室)须安装监控、报警设施。

  3.枪支、弹药存放、取用应严格按照《邮政智能防暴枪弹柜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操作。

  4.枪支保管人员应如实登记枪支弹药台账,每月检查核点枪、弹数量,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5.枪支保管人员变更时要填写相关枪弹柜钥匙密码交接登记簿,重新设置密码。

  6.报废枪支、弹药一律按规定上缴公安机关,不得自行处理。

  (七)枪支使用管理措施

  1.持枪人员依法携带、使用枪支的行为,受法律保护;违法携带、使用枪支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持枪人员执行押运任务时,方可依法携带、使用枪支。禁止非执行押运任务时携带枪支、弹药,严禁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或场所携带枪支,以及携带枪支、弹药饮酒或者酒后携带枪支、弹药等行为。

  3.携带枪支必须同时携带持枪证件,持枪证件随枪支同领同交。

  4.持枪人员执行任务携带枪支、弹药,必须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其他事故。任务执行完毕,必须立即将枪支、弹药交还。

  5.持枪人员领取、归还枪支弹药,必须做到当班双人同进同出,同取同交,在监控下与枪支保管人员办理交接,填写枪支弹药领取归还登记簿。

  6.持枪人员执行任务时能够以其他手段保护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安全的,不得使用枪支。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应按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使用。

  7.枪支使用后或发生枪支被盗、被抢、丢失的,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配枪单位。

  (八)服务期限

  两年。

  (九)报价要求

  费用应至少包含押运服务人员工资、社保、加班费、各类补助等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十)保密要求

  押运服务人员应对服务过程中知晓或应当知晓的信息履行保密义务,该义务不随押运服务人员离职而终止。投标人应制定并提供保密方案。

  (十一)应急预案

  投标人应建立健全武装押运服务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电梯、防洪、盗窃、抢劫、治安、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措施。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措施,做到全面覆盖、流程清晰、措施得当、响应及时。同时,每年应进行相关的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

  (十二)服务承诺

  投标人承诺发生突发情况后,及时与招标人沟通、协商处理措施。

  (十三)开票要求

  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四)本项目双方的风险责任及赔偿

  遵循合同中的有关约定。

  (十五)本次招标的服务范围

  银川市分行2023-2024年武装押运服务项目。

  案例经验

  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同类的案例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书面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三、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投标人应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认真负责地开展项目合作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2.投标人应做好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其为招标人安排的客户经理规范使用和有效管理所有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和设备设施,切实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3.投标人负责定期对其客户经理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盗、防抢、防火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等。如发生由投标人安排的客户经理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投标人应负责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统计、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如上述安全生产事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投标人应赔偿因此导致的招标人的一切损失和招标人为消除上述安全生产事故负面影响产生的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