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2023年防暑降温药品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分公司2023年防暑降温药品项目采购
1、项目编号:
2、采购内容:藿香正气口服液(10ml*10支)3盒,夏桑菊颗粒1份(规格不低于10g*18袋),金丝皇菊1盒(规格不低于20朵)。
3、预算金额:预算金额约18万元(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4、服务地点和期限: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指定的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本项目供货的能力。
(二)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要求供应商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授权代表不是法人代表或投标单位负责人,则须持有法人代表或投标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应答。
(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招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领取时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7日北京时间17点前。
2.领取方式:发送相关文件至邮箱:370238137@qq.com
3.投标人需发送:①营业执照;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代表委托书;③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记录界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④提供本通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承偌书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电子版。
四、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时间:2022年5月9日北京时间17点前。
(二)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山顶总部基地17栋人力资源服务支撑中心(邮寄或送达) 卫志刚 023-63887815。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求,其应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签署。
(一)超过报价截止时间、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密封和签署,恕不接受其应答文件;
(二)因供应商提供资料错误等原因导致采购单位未能将采购补充文件通知供应商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应答;
(四)本次磋商公告在(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官方网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山顶总部基地17栋人力资源服务支撑中心。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采购联系人:卫志刚 63887815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