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广告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度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4-20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广告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度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广告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度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参与采购。

  1. 采购内容:

  (1)为公司所开展的业务、日常经营管理事务、重大合同审核及法律事务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书等。

  (2)在公司涉及境内诉讼、仲裁时,经专项委托后,免费提供至少1个案件(如有)代理服务。超出1个的,双方另行协商代理费。

  (3)委托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报价有效期(即委托服务期限)确定为三年,在确定采购结果后,按照成交价格和服务方案与中标律师事务所签订1年服务协议,视当期法律服务质量、预算10万元/年不变情况下,双方无异议,续签一年协议,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万元/年,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2、报价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证明。

  (3)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

  (4)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核心服务团队成员近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没有接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6)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0)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

  (11)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3、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4月24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记备案并领取采购文件电子版(电话联系并向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电子版,资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将发送采购文件)

  4、公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采购文件为准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东大街2号中国邮政广告有限责任公司4层会议室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3811800185

  电子邮箱:4507110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