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广告宣传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SXZ23064,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广告宣传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采购内容:廊坊市分公司各县(市)、直属支局、城区分公司、市场营销部广告宣传品采购(包含设计、制作及安装服务)。
2.2 标段划分:共12个标段,本次采购分4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1家单位。
标段划分 |
标段内容 |
供应商数量 |
预算(万元) |
6标段 |
霸州分公司广告宣传服务 |
1 |
42 |
8标段 |
大城分公司广告宣传服务 |
1 |
40 |
9标段 |
直属燕郊支局广告宣传服务 |
1 |
34 |
10标段 |
直属胜芳支局广告宣传服务 |
1 |
30 |
2.3服务期限:签订1年框架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3能按要求对宣传品进行策划、设计、摄影、排版、审核、发布、制作;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宣传广告物料制作内容的企业。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能及时提供发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3年4月26日9时至2023年5月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以下简称平台)提交下述资料审核通过并支付文件费用后(具体内容见“4.3其他说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营业执照(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4.1.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具体操作流程为:登录系统(https://cg.11185.cn/,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CA事项须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查看对应项目→报名(按要求填写真实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代理公司审核→上传标书费汇款底单→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由供应商从公司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涉及到文件费开发票事项,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7项、联系方式”,如有技术问题请登录平台网站,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或拨打电话:4008988881。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后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欲获得本项目的进一步信息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东风路126号
联系人:张伟
电话:0311-88610125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
邮政编码:050081
联系人:胡晓东
联系电话:15373948683、18132698907
传真:0311-83835516
电子邮箱:xinze1580@163.com